擬旁聽庭審的人員,可通過網上申請的方式進行預約申請,具體申請條件、流程等事項告知如下:
1、申請條件。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以及持有護照等合法身份證件的境外人士,均可申請旁聽本次庭審,但下列人員除外:
(1)未成年人(經法院批準的除外);
(2)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3)其他不宜旁聽的人員。
2、申請流程。報名申請旁聽本次庭審的人員,需發送申請郵件,郵件內容需載明本人真實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真實有效;另需隨郵件發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身份證、護照等)。
3、人員確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將根據旁聽申請情況,按照法庭場地條件,在符合申請條件的報名人員中隨機選定旁聽人員,並短信通知;其他未被選定人員將不再另行通知。
4、參加旁聽。預約成功的人員,請於庭審當日8點30分之前到達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訴訟服務中心(壹樓西側)辦理旁聽登記手續,憑身份證件領取旁聽證,旁聽庭審。
5、旁聽紀律。旁聽人員需遵守下列紀律:
(1)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
(2)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
(3)不得發言、提問;
(4)不得鼓掌、喧嘩、哄鬧或實施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
第九條
公開的庭審活動,公民可以旁聽。
旁聽席位不能滿足需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的先後順序或者通過抽簽、搖號等方式發放旁聽證,但應當優先安排當事人的近親屬或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旁聽。
下列人員不得旁聽:
(壹)證人、鑒定人以及準備出庭提出意見的有專門知識的人;
(二)未獲得人民法院批準的未成年人;
(三)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狀態異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記錄的公開庭審活動,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組織人員旁聽。
依法不公開的庭審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