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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只能寫夫妻名字嗎?

房產證上只寫夫妻名字就可以了。

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壹個名字,婚後的財產也應該是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處置權必須是* * *和* * *雙方共有,任何壹方都無權擅自處置。

夫妻婚後使用同壹財產還貸,離婚時已取得該房屋完全產權的,壹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屬於支付方個人財產,其余* * *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增值部分歸夫妻雙方所有。

在夫妻房產中,房產的權屬比較復雜,尤其是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的區別非常大。如果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壹方的名字和* * *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產權證壹般是指房屋產權證,具體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房管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不動產權屬證明。在整個買房過程中,辦理產權證是最關鍵的環節。

壹般情況下,產權證只需要壹個人。這裏要寫夫妻名字,要看是不是婚前財產。如果雙方* * *壹起拿錢,但是沒有領結婚證,此時可以要求寫名字,但是只能寫壹個人的名字作為財產所有人。對方是* * *的老板。以證明該房產歸雙方所有。

雙方結婚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屋所有權都是夫妻雙方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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