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趨勢:(1)復合化的趨勢;(2)從單純考察識記能力轉向以識記能力為基礎的綜合能力的考察;(3)題目的設計中考點更加隱蔽、陷阱增多。
命題呈“三化”走勢。(1)科目上學院化;(2)客觀題主觀化;(3)主觀題靈活化;(4)考點綜合化。
二、穩中求變的2010年司法考試
1、規律與變數
到2010年,司法考試已經走過了9個春秋了,其基本格局和考試風格都已然定型,與2009年相比,除了壹些新的法規加入外,2010年考試的內在實質並沒有變化。司法考試三大鐵律:“重者恒重”、“新者恒考”和“綜合創新”並沒有改變,只是今年在考查方式上的更加強調實務性、綜合性,同時,理論化色彩依然不斷增加。2010年度,除了卷四的刑訴題略有爭議外,民法、民訴和刑訴的難度還是保持著原狀。刑法的“四階段”和“三層次”的理論之爭在2010年塵埃落定,刑法的考察難度再次回歸,壹些基本的有爭議的總則方面的知識雖表面上被弱化,而事實上在刑法分則中進行了隱晦考察,2010年卷壹中的內容還是保持“重者恒重”,卷壹突破100分依然是有希望的!面向變化多端的2011年司考,2010年司考的布局和難度值得關註!
2、各科分值
2010年整個試卷的分值是600分,估計及格線按照慣例也是360分。由於2010年司考大綱的結構小幅調整,具體科目的分值則有壹些變化:
2010年各個學科的具體分布如下:
科目 2009分值 2010年 2011年預計
理論法學(含法治理念) 23+23+10+5+20+25=106分 91+25=106 保持不變
經濟法 35分 35 保持不變
三國法 12+15+17=44分 12+15+17=44 保持不變
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10分 10 保持不變
刑法 58+22=80分 80 保持不變
刑事訴訟法 52+21=73分 73 保持不變
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 40+20=60分 40 略有改變
民法(含知識產權法) 57+11+22=90分 90 保持不變
民事訴訟法(含仲裁法) 46+20=66分 66 保持不變
商法 36分 56 略有改變
卷壹整體上保持穩定,個別學科有小幅的調整,最大的突出特點還是在開篇五題考察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考察5分。法理學依然強勢,仍然是23分,憲法學和2009年持平,考察了23分,與法理學相當。法制史10分不變,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總體分值與往年持平,考察了10分。經濟法由於《證券法》從卷壹移到了卷三,故減少了五分,自2004年以來的40分降為35分。三國法部分,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在分值上保持不變,分別是12分、15分和17分,總***44分。
卷二中三個學科的分值多年保持不變,三科分值分別是:刑法58分、刑訴52分、行政法40分。2010年延續三個學科的“刑法?刑訴?行政法”排列方式。
卷三的科目每年都會有大的調整,2010年的突出特點是商法的回升,壹***考查了56分,商法開始回暖。民法依然保持穩定,考察了90分。相比之下,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在2010年司法考試中的分值有所回落,考查了 66分,相比去年分值有大幅度下降,已經接近歷年司法考試中的低谷。
卷四的分值分布依然和2010年保持壹致,傳說中司法文書依然沒有出現,同時,加大了商法案例題繼的考察。在論述題上,按慣例,卷四第壹題綜合考查政治時事題,考點依然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20分。第二題依然是刑法案例,22分。第三題是刑訴法案例題,21分。第四題是民法案例,22分。第五題是民訴案例,20分。第六題考查商法案例,分數多達22分。最後壹題是論述題,按照2008年是刑法、2009年是民法,到2010年回歸到行政法的套路,分值25分。
綜上,理論法學的分值彈性很大,如果加上卷四的兩道論述題的話,分值高達106分,完全是壹個重量級學科。司法制度部分由於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加入,分值保持不變。刑法部分今年有所下調,但是依然是接近民法的超級大國地位。刑訴73分保持了傳統地位,但是民訴有所下滑。民法部分的總分值高達90分,依然是超級大國。行政法部分,今年加上最後壹天的論述題,雖然案例題不予考察,總分數保持了2009年的勢頭。商經法繼續回升,到了91分,預計2011年會繼續保持穩定。
3、考查重心:
2010年試題從總體上看,應該說是“重者恒重”的。傳統的重點突出學科,如民法、民訴、刑法、刑訴,其命題重點都非常突出,考查生僻知識點的題目很少出現。如理論法學部分,包括法理學、法制史、憲法學、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整體上看內容瑣碎,但就每壹個學科而言,重點還是比較突出的,法理學和憲法學尤其如此。今年變化最大是商經部分。商法試題都是考查重要考點,沒有偏題。經濟法試題,就具體考點來看應該說也不算偏門,同時,2009年各個小法之間的分值分布合乎邏輯,對重點問題進行了集中的考查。但是,商法案例的橫空出世,也為2011年分值分布帶來了壹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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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點和社會熱點理所當然地屬於司法考試的考查熱點,今年表現地更為突出。
“新增必考”,涉及新增法律法規和大綱中新增的理論考點,在2010年試題中得到了全面證明。從理論法學中唯壹增加的“法律規則與語言”到法制史中唯壹的“謀殺和故殺”,到讓人大跌眼鏡,號稱本年司法考試最簡單壹題的司法制度中檢察官的要求中把“嚴明”改為“文明”,這些理論考點的考查力度都很大。至於新增法規,如經濟法的《城鄉規劃法》、《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二)》、《侵權責任法》等都進行了考查,而且對新增考點的考查往往比較簡單,只需掌握法條的規定即可。
社會熱點方面,比如經濟法對商業銀行的監管問題進行的考察,就體現的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如何對銀行業進行監管,以預防和應對金融危機的問題等都得到了命題人的青睞。
4、試題難度:
試題難度是每年參考考生都會議論的話題,也是下壹年度的考生非常關心的問題。那麽,2010的試題難不難呢?根據很多考生的反映以及我們的深入分析,可以說,今年的試題在整體上不難,比2009年保持平衡。
首先是卷壹和卷四,大家普遍認為不難。卷壹本來就沒有難度,以往考生覺得難,主要是因為考題太偏、考點太分散,今年相對而言重點突出。卷四試題難度不大,加上很多重點。特別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模板和行政法論述題的考察都是此前壹再強調的,考生覺得簡單也在情理之中。
比較有難度的是卷二和卷三,傳統上這屬於司法考試中比較難的部分,因為民法、刑法、行政法這些科目本來就理論艱深,民訴、刑訴的法條又是非常之多,考生學起來比較吃力。但是這些科目重點突出,考生如果功夫下足,復習到位的話,不會覺得很難。尤其是,今年的刑法試題回歸到之前的難度,對於廣大考生而言有所畏懼。民法試題盡管爭議較大,但就試題難度而言,實在是比較平常。
5、試題爭議:
瑕不掩瑜,司法考試試題和答案歷來有爭議,只是今年從卷壹到卷四,爭議試題無處不在。更重要的是,其中很多爭議不是由於觀點上的差異,而是由於試題設計缺陷或者答案與現行法不符,屬於真正的錯題。很多人感受到的2010年試題的難度,不是因為本年度試題真的有難度,而是因為很多試題爭議太大,搞得考生無所適從。就此,有兩點需要註意:壹是司法部應該安排更專業的命題人來出題,二是考生應該更加註重應試技巧。
歷史總是驚人的重復。因此,每到分析真題的時候,總有人在慶幸,慶幸自己掌握了司考考查的三個鐵律:重者恒重、新增必考和綜合創新,在復習思路和復習策略上有所調整,也總有人在抱怨,抱怨今年司考的題目質量太差,但是背後的卻是,難題和偏題只是考生到600分的障礙,而不是360分的絆腳石,因此,只要認真總結真題中的經驗,才能真正提升自己,從而為2011年通關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