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Gary Goldman的編劇作品包括:《全面回憶》、《妖魔大腦唐人街》、《海豹幹將》、《Next》等。在洛杉磯聯邦法庭對迪士尼發起訴訟的時候稱,他曾經向迪士尼提報過自己的壹個提案:即創作壹個包含電影和電視劇的、有動畫也有真人的系列作品叫作《瘋狂動物城》。他說當時他的提案被迪士尼拒絕采用,但是多年後卻擅自利用了他的原創故事策劃、對話、美術設計、標題、包括動畫人物設計制作了電影《瘋狂動物城》。
Goldman稱,他在2000年將這個想法提案給了迪士尼影業下屬的Mandeville Films的首席制片人David Hoberman,並沒有被接納;9年之後,他又將這個想法提案給了迪士尼的影片開發部主管Brigham Taylor,也被拒絕了。
Goldman的起訴書中提到,迪士尼的《瘋狂動物城》和Goldman當年的提案“極其相像”,“Goldman的提案中明確提出,以動畫設計出來的不同動物來代表不同種族的人,用動物間的矛盾和關系來代表美國“大熔爐”的社會現狀,來表達壹切皆有可能、每個人都可以完成夢想的積極主題。”起訴中還有壹整個部分專門提出,迪士尼在《瘋狂動物城》中的動畫人物的設計也抄襲了Goldman當年的提案,包括“捕食者的動物都具備狡猾的、不可信任的特質,通過他們的提醒、半睜半閉的眼睛以及嘴角的壞笑來表現。”Goldman的起訴書甚至包含了具體的對比圖,陳列對比了Goldman設計的動物形象和《瘋狂動物城》中的動物形象。
這則起訴書中,同時起訴了迪士尼公司、迪士尼集團、迪士尼影業、ABC以及Buena Vista Home Entertainment和迪士尼周邊消費公司、迪士尼圖書集團、迪士尼購物、Buena Vista圖書,以及Interactive Media,瞄準了迪士尼的多個部門,包括它的電影、消費者周邊產品、和周邊電子遊戲。
而迪士尼針對這個訴訟在當天就發布了聲明。其聲明中說:“Goldman的訴訟書全篇是毫無根據的虛假指控。這是壹個試圖從壹部成功的電影中牟取利益和名譽的拙劣舉動。迪士尼毫無疑問會在法庭中擊敗這個無謂的訴訟。”
這不是迪士尼第壹次被告,迪士尼其他諸多曾被卷入抄襲、侵權官司的名片包括:《獅子王》、《玩具總動員》、《汽車總動員》、《飛屋環遊記》、《無敵破壞王》、《冰雪奇緣》等。
迪士尼也不是被告抄襲的專屬與此類似的侵權訴訟案件是好萊塢的家常便飯。作者起訴制片公司侵犯版權,抄襲他們的原創想法的案件數不勝數。近幾年來,被告上法庭的著名電影包括:《阿凡達》、《火星救援》、《奎迪》、《被解放的姜戈》等。法庭的裁決結果絕大部分都是站在了制片方的,較著名的原告獲勝的壹個例子是1990年,Buchwald起訴派拉蒙影業侵權抄襲了他的原創想法,而制作了艾迪-墨菲的電影《美國之旅》。
那麽這些告來告去的抄襲、侵權案例到底是為什麽層出不窮?最根本的原因是知識版權保護法在實案中界定的艱難。對於電影來說,更是如此。壹部電影成片究竟應該按照什麽標準來決定其是否完全屬於原創,是壹直以來的灰色地帶。壹部劇本可以註冊版權,受到保護,然而如果在劇本的基礎上做出了較大的改動,那麽這個改動後的劇本就成為了新的知識產權受保體,因而也就不再具備可以被控訴為抄襲前壹版劇本的條件了。
好萊塢制片廠的選片方式中很重要的壹種即是編劇向制片廠提案他們的創作方案。這個環節就更加加大了界定知識產權究竟屬於誰的難度。編劇的提案盡管不被制片廠接納,但往往編劇在提案中提出的觀點很難說不會或多或少地進入到制片方正在開發、或以後即將開發的項目當中去。這也是這是為什麽很多編劇會因為自己的想法被制片方制作成了電影而將這些制片方告上法庭,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實際上,壹個編劇提出的壹個想法是無法被註冊版權、受知識產權保護的。這也是很多類似案件最終都判定制片方獲勝,不能算作抄襲侵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