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的屬性是什麽?
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和各種福利政策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所得;
3.知識產權收入是指夫妻壹方或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入;
4.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因繼承和贈與而取得的財產。繼承所得是指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財產的實際占有。
5.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2.什麽是房產稅?
1.房產稅:根據房產殘值從價計征(房產原值-扣除比例0-30% >;)乘以1,2%並按收入(租金收入乘以12%)征收。
2.城市房地產稅;
3.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稅率,即幅度差別稅率,分為四級,以平方米計算。
4.車船稅:具體金額征收,乘用車、摩托車按車輛征收,貨車、三輪車、低速貨車按計算噸位征收,船舶按凈噸位征收。
5.車輛購置稅:實行10%的比例稅率。
6.契稅:實行3%-5%的比例稅率。
7.耕地占用稅:實行幅度定額稅率。按平方米面積計算。
8.船舶噸稅:征收定額稅,根據船舶凈噸位和使用年限確定累進稅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於夫妻之間變更房屋土地權屬契稅政策的通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所有權原屬夫妻壹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或另壹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所有權原屬夫妻雙方所有,變更為其中壹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所有權原屬夫妻雙方所有,經雙方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