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采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按照合夥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依法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設立人還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設立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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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於2017年2月25日15:00參加考試?18:00到南寧大學壹號樓門前報到。報到時會組織簽到,領取準考證、體檢表等表格。
2月26日0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14:00-16:30報考
18:30-22:30面試/心理測試
2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