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從業者為此事專門咨詢過這方面的律師。律師給出的答案是,我們在看電影的時候,如果在龍標出現之後還繼續拍照或者拍攝,那麽就已經是搶劫盜竊的行為了,也就是說在電影正在播放的時候。
如果我們像往常壹樣拍攝電影的片段,或者拍攝電影的鏡頭並發布在我們的社交媒體上,此時妳就已經涉嫌違法,妳已經犯了具體的侵權行為。電影的每壹幀都是制片方的。未經制作方許可,無論妳是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的盜墓俱樂部,拍照的行為都已經觸犯了法律。
我們可以想象壹下,妳對壹部電影期待了壹年,然後有人在電影院看電影的時候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發布了這部電影最大的懸念或者結局。這對還沒看過電影,準備買票去電影院看電影的妳公平嗎?
比如妳看足球轉播的時候,別人已經告訴妳足球比賽的結果了。會不會很無聊?所以違反法律是違法的。不要說我只是拍了張照片發布在個人社交媒體上。讓大家看到這個解釋太蒼白了。這種解釋可能是合理的,但是保護知識產權是絕對違法的。先從妳我身邊的小事說起。
只有尊重知識產權和版權,我們才能看到更好的藝術作品呈現在我們眼前。所以,不要把小善想當然,也不要把小惡想當然。不要以為我們只是在電影院拍了張照片。其實妳的行為背後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不要想當然,要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