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壹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6、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的居民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