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高新技術企業綜述

高新技術企業綜述

高新技術企業的評審流程和材料如下:

1,出具高新技術企業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表)審計報告;

2、由高新技術企業出具的三個會計年度內高新技術企業研發項目資金專項審計報告;

3、由高新技術企業出具的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高新技術企業三年研發項目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準書、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省級以上(含計劃單列市)科技計劃立項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5.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認定辦法第十壹條第(四)項進行公示和備案,由認定辦換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是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引》重新獲得高新技術資格的必要程序。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應申請復審(復審申請書附附件2)。逾期不申請復審或復審不通過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2.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應當提交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以及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合格中介機構出具的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審查應根據《鑒定辦法》第十條進行,重點是第(4)項。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十條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壹)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並購等方式,或者通過五年以上獨家許可,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範圍;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R&D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取新的科學技術知識(人文社會科學除外),創造性地應用新的科學技術知識,或者實質性地改進技術和產品(服務)而持續開展研究開發活動,且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上壹年度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上壹年度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中國企業發生的R&D費用總額不低於R&D費用總額的60%。企業註冊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企業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額和總資產增長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第十壹條第(四)項進行公示和備案,由認定機構重新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

通過評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之日起三年內有效。有效期屆滿後,企業再次申請認定的,按初次申請辦理。

  • 上一篇:獨立房產證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2019盤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