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新技術企業是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通過持續研發和技術成果轉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居民企業。
2. 高新技術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需占總收入的6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業則無此要求,其產品只需含有科技元素。
3. 高新技術企業認證有效期為3年,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認證無明確期限。
4. 高新技術企業分為國家級和省市級,而科技型中小企業沒有此類區分。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
1、企業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要求;
2、企業研發投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要求;
3、企業的研發組織管理水平;
4、企業的成長性指標;
5、企業的技術人員占比要求。
綜上所述,高新技術企業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主要區別在於:高新技術企業需在國家支持的領域內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其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必須占總收入的60%以上,認證有效期為3年,並分為國家級和省市級;而科技型中小企業對科技產品的收入比例無硬性要求,認證無固定期限,且不區分級別。
法律依據: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
第六條
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壹)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的居民企業。(二)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三)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於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四)企業在填報上壹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五)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於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