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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人才認定標準

壹、高新技術人才認定標準

具有壹定技術能力和管理經驗,或者相關專業有壹定的學歷。

認定對象:

1、高層管理人才及其管理團隊。

2、行業中大師級的高技能人才;

3、中高級金融財會、數據分析等人才;

4、各類專利、技術項目經紀人才;

5、各高校MBA學歷(含在讀),有3年以上管理實踐者;

6、具備碩士以上學位的海歸人才;

7、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端人才;

8、高端人才的助手、核心團隊成員等。

二、人才認定方向(ABCD類)

註:A、B、C三類就業方向的人才,須提供12個月連續社保繳納證明。

(壹)A類人才

方向壹:符合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A類標準且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的人才。

方向二:曾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高級副總裁及以上高管且在成都高新區創辦企業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於5%)。

方向三:成都高新區認定的平臺生態型龍頭企業、獨角獸企業的創始人(持股比例不低於5%)。

方向四:在高新區自主創業,為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年度研發經費投入1億元以上或年納稅2億元以上或年度銷售收入30億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以上)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創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員。

(二)B類人才

方向壹:符合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B類標準且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的人才。

方向二:在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國內雙壹流高校擔任教授或研究員,且在成都高新區創辦企業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於5%)。

方向三:成都高新區認定的瞪羚企業或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創新型企業的創始人(持股比例不低於5%)。

最新調整:對瞪羚企業或上市企業通過後期股權變更達到持股比例不低於5%的新增股東進行人才認定時,瞪羚企業須為高新區“上規入庫”企業,其原始股東認定條件不變。

方向四: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區開展科技創新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年度銷售收入達到較大規模(5000萬元以上)的科技創新產品的研發或管理人員(每家企業累計限報3項產品,每項產品限報3人,管理人員須為部門經理及以上職務)。

方向五:在高新區自主創業,為成都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較大貢獻(年度研發經費投入5000萬元以上或年納稅1億元以上或年度銷售收入15億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創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員。

(三)C類人才

方向壹:符合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C類標準且在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的人才。

方向二:經認定的種子期雛鷹企業、高層次“四派人才”企業和從成都高新區申報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創始人(持股比例不低於5%)。

最新調整: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種子期雛鷹企業通過後期股權變更達到持股比例不低於5%的新增股東進行人才認定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須為高新區“上規入庫”企業,種子期雛鷹企業須達到“上年度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或累計獲得股權融資不低於500萬元”標準,其原始股東認定條件不變。

方向三: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區開展科技創新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年度銷售收入達到壹定規模(3000萬元以上)的科技創新產品的研發或管理人員(每家企業累計限報3項產品,每項產品限報3人,管理人員須為部門經理及以上職務)。

方向四:在高新區自主創業,為成都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壹定貢獻(年度研發經費投入2000萬元以上或年納稅5000萬元以上或年度銷售收入7億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創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員。

方向五:在成都高新區落戶的世界500強企業、平臺生態型龍頭企業、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創新型企業副總及以上高管。

(四)D類人才

方向壹:符合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D類標準且在成都高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才。

方向二: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入庫企業的創始人(持股比例不低於5%)。

最新調整: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入庫企業股東進行人才認定時,企業須達到“上年度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或累計獲得股權融資不低於500萬元”標準。

方向三:在未來科技城、國際生物城、高新西區範圍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

方向四:在成都高新區企業工作,且年工資薪金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的專業技能人才。

最新調整:在原有專業技能人才證書的基礎上,將獲得專業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證書的人才同時納入認定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第二節 促進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

大力開發裝備制造、生物技術、新材料、航空航天、國際商務、能源資源、農業科技等經濟領域和教育、文化、政法、醫藥衛生等社會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統籌推進黨政、企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農村實用、社會工作等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實現人才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整體素質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多樣化需求。

第三節 營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建立健全政府宏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體制機制。建立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推動人才管理部門職能轉變,規範行政行為,擴大和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深化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創新人才管理體制和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和激勵保障機制,營造尊重人才、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和充分發揮作用的社會環境。改進人才服務和管理方式,落實國家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推動人才事業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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