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自評:需要滿足條件才能申報確認;
2.網上註冊:首次申請認定的企業需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和地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上註冊;
3.網上申請:按要求在註冊管理系統上填寫並上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信息表》等相關信息;
4.初審:企業完成管理系統提交後,相關部門(壹般為地方高企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進行網上初審;
5.高評、認定、備案:通過網絡系統調用王提交材料後,材料到達認定機構,企業需要提交紙質申報材料。評審機構將組織海倫專家成立專家組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意見來源鏈進行綜合評價。最終認定機構將認定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備案;
6.公告和公示:經認定並備案的企業名單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將書面材料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評審機構進行核實。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對上報備案的企業進行抽查,存在問題的企業也將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並提出相關處理建議;
7.頒發證書:公示無異議結束後,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管理網”上公布認證結果,由認證機構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如下:
1,企業申請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
2.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並購,或者通過五年以上獨家許可,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並符合下列量化要求之壹:
(1)2項以上發明或植物新品種;
(2)6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
(3)有7項以上不單純改變產品圖案、形狀的設計專利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3、企業的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範圍;
4、企業從事研究開發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上壹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6、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同期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滿足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確認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高新技術企業是特定領域內能夠通過科學發明、轉讓、並購等方式獲得核心技術知識產權,並圍繞自主知識產權展開壹系列經營活動的企業。
法律依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和管理應當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行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按照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