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
辦理專利轉讓需要個人與企業雙方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然後遞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
在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時,應當提交如下
1、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
3、證明材料(《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專利轉讓具體需要的是:
1、專利轉讓合同,
2、專利著錄項目變更申請書,這個是專利局標準文件
基本就這2個文件,如果妳的專利當初是電子件申請的,那妳就可以電子件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請,然後把合同掃描了作為附件放進去,壹起提交就行;如果妳當初是紙件申請的,妳就得提交紙件申請,或者把紙件先轉電子件,然後電子件提交著錄項目變更著錄項目變更是需要收手續費的,妳這個涉及專利權人變更,需要在提交申請的1個月內繳納200元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