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專利行政部門十八個月初步審查和三年實質審查,確認無異議的,核發專利授權證書。但前述僅限於申請發明,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在前述程序中,去除實質審查。
專利申請通常有如下兩種含義:
1、指獲得專利權的必經程序,發明專利證書與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發明專利證書與實用新型專利證書(6張),壹項發明創造必須由申請人向政府部門(在中國,是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批準後,才能取得專利權。在中國,發明創造包括三種類型,分別是: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此種含義與“申請專利”意思相近,可參見詞條“申請專利”;
2、指已經申請了專利但尚未取得專利權的狀態。
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盡管委托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說,委托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