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會救助促進社會和諧
洪大勇
意見表達:
當前,貧富差距是威脅社會和諧的重要因素,社會救助是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機制。因此,需要進壹步調整和轉變觀念,正確認識社會救助,積極推進社會救助的城鄉統籌,使社會救助更有針對性,重視救助對象的能力建設,積極推進社會救助體系的有機整合,從而加快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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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作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是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提出的壹項重要任務。完善社會救助是緩解社會緊張、增進社會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機制,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壹項極其重要的任務。
貧富差距——威脅社會和諧的惡魔
如果說,改革開放前,我國居民收入分配是低水平平均,社會成員整體上還處於壹定的貧困狀態,那麽,經過改革以來20多年的經濟增長,大部分社會成員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明顯擺脫了貧困。然而,與此同時,社會成員之間的貧富差距迅速擴大。貧富差距的存在和擴大成為各種利益矛盾和沖突的焦點,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註。
迅速擴大的貧富差距正在對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造成越來越大的危害,直接對社會和諧構成重大威脅。
首先,貧富差距繼續擴大,加劇了貧困問題,惡化了窮人的社會狀況。其次,貧富差距過大制約了內需的擴大,導致國內市場有效需求不足,制約了經濟發展。第三,貧富差距過大正在削弱經濟增長的合法性,削弱社會成員對經濟增長的認同,從而阻礙經濟健康持續增長。第四,貧富差距過大,容易導致社會失序,最終危及所有人的利益。最後,貧富差距的擴大違背了社會主義建設的目標。
社會救助——促進社會和諧的福星
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為了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和諧,我們應該致力於不斷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維護市場競爭的公平正義,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初次分配功能。但完善再分配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強化政府的再分配職能,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同樣重要。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樣做成本更低,見效更快。
社會救助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這很好理解,因為它是壹種直接向窮人轉移支付的制度安排。因為貧富差距構成了對社會和諧的威脅,我們可以說,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的社會救助也將有助於實現社會和諧。但是,我們可以進壹步看社會救助與社會和諧的關系。
首先,社會救助體現了政府和社會對困難群體的關懷,有助於促進社會認同。其次,社會救助有助於縮小社會成員在競爭起點上的差距,從而有助於促進社會公正,這顯然是社會和諧的前提。特別需要強調的是,現階段完善中國的社會救助,還有助於促進另壹種意義上的社會公正,即中國的發展進程是伴隨著制度的改革和轉軌的。在這個過程中,壹些與原有體制相關的人遭受了嚴重的相對剝奪,比如國有和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對那些生活陷入困境的失業下崗工人給予救助,可以說是為促進社會公正而付出改革成本的壹種形式。這種救助對於緩解社會不公乃至社會矛盾沖突非常重要。最後,社會救助體現了現代社會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尊重和維護。
在壹個貧富差距迅速擴大,貧困依然存在的社會,完善社會救助,提高其制度化水平,是壹個重要的保障,甚至是壹個基本的前提。
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城鄉社會救助制度的改革和建設取得了壹定的成績。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五保供養制度、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農村貧困戶救助制度等社會救助為基礎的社會救助框架。總體上看,中國的社會救助體系在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發揮了壹定作用。但是,當前社會救助還存在壹些突出問題,亟待改進和完善。
壹是進壹步調整和轉變觀念,正確認識社會救助。
首先,要改變對窮人的看法和態度,不能簡單地把窮人的貧窮歸結為個人原因。在結構轉型、體制轉軌的當代社會,很多人的貧困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更多的是社會原因。政府和社會應該承擔扶貧的責任,支付社會變革的成本。
其次,扶貧不能簡單地看成是增加政府和社會的負擔,而是政府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權的客觀需要。相對於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人們過多地談論社會救助的負面色彩。事實上,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在促進勞動力再生產、保障基本民生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是完全壹致的。
第三,要深刻理解社會救助的內涵,明確區分現代社會救助與傳統社會救助的區別。社會救助是將各種資源轉移到困難人群的復雜過程,而不僅僅是壹次性的現金救濟。社會救助不以保障被救助人的生存為目的,而是將其視為基礎。在此基礎上,通過各種配套救助和社會工作,使被救助人通過自救擺脫貧困,融入主流社會。因此,現代社會救助遠比傳統社會救助復雜。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是真正體現以人為本的工作。
最後,要正確看待社會救助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地位。壹個流行的觀點是,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應該以社會保險為核心。然而,目前社會保險的實踐並不理想,這在很大程度上使雇主、雇員和政府不滿。壹個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是,起源於西方早期工業化和市場化實踐的社會保險制度在當代中國社會有多大的適用和發展空間?基於社會救助在我國現收現付、程序公開、運行成本低、效果明顯、容易被公眾接受等特點,我們認為必須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制度的作用,甚至認真考慮構建以此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
第二,積極推進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
逐步縮小和消除城鄉差距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所有社會政策和經濟政策都不應偏離這壹重要目標。社會救助作為壹項重要的社會政策,應該促進城鄉之間的協調,而不是進壹步強化城鄉之間的分割,擴大城鄉之間的差距。
為推進城鄉社會救助統籌,需要強調的是,各級政府在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方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需要突破農民有地可保的錯誤觀念,加快推進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事實上,由於農業比較收益的不斷下降、農村社會經濟的不斷市場化和城鄉差距的不斷擴大,土地和家庭對農民的保護作用明顯下降,迫切需要為農村貧困居民提供制度化的社會救助。部分地區的試點表明,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完全可行的,不會增加過多的財政壓力。當務之急是總結經驗,廣泛實施。
第三,社會救助要更有針對性。
首先,要進壹步識別和區分受助對象的需求,改革平均救助方式,推進分類救助和差別救助。研究表明,不同類型和規模的家庭對生活資源有不同的需求。例如,有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或殘疾人的家庭可能比沒有這些成員的家庭需要更多和更多種生活資源;因為規模效應,人口多的家庭可以享受很多資源,所以其生活資源比人口少的家庭少。有鑒於此,如果單純按照家庭人均收入與政府救助標準的差額來計算和分配救助,就會使救助的針對性降低,也可以說是低效的。事實上,壹些地區已經在嘗試分類救助和差別救助,近期應該在規範的基礎上大力推廣。
其次,要適當區分基本生活救助和其他專項救助,這兩方面的救助對象不能完全重合。事實上,需要基本生活援助的人不壹定都需要教育和醫療等特別援助,盡管需要這些特別援助的人的比例可能更高。如果將專項救助的目標群體定位於需要生活救助的人群,不僅可能造成救助資源閑置或浪費,還可能造成相對不公平,使基本生活水平略高於政府救助標準的人群無法享受到急需的專項救助。因此,為了使特別救助更有針對性和效率,救助範圍應大於需要基本生活救助的人群,也就是說,收入略高於貧困線的人群也應納入特別救助範圍。
第四,要註重受助者的能力建設。
社會救助的最終目的不是維持或“創造”壹個最低收入階層,而是借助外部幫助幫助受助者擺脫貧困。因此,必須改變傳統的救助觀念,從被動救助轉變為主動救助,從單純的現金救助轉變為綜合服務提供,從客觀救助轉變為參與式救助,從極端貧困轉變為促進資產積累,最終增強受助者自身脫貧的能力。
具體到實際工作中,主要體現在以下五點:壹是要改變救助工作者對受助者的客觀化態度,加強救助者與受助者的互動,促進受助者的社會參與;二是要適當豐富救助項目,不單純是提供現金或物質支持,而是要拓展有助於受助者提高社會參與度和社會競爭力的服務項目;第三,應允許受助者在壹定範圍內積累資產,不能簡單地以極端貧困為受助前提,不能面臨100%的所得稅而失去增加收入的動力;第四,提高社會救助工作者的素質,提升社會救助的專業化水平;第五,鼓勵專業社工和非政府組織介入社會救助事務。
第五,積極推進社會救助體系的有機整合。
現行的社會救助制度是在不同時期由不同部門為滿足不同的社會需求而逐步建立起來的。所以各系統之間缺乏有機的整合和碎片化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這種狀況阻礙了社會救助制度發揮應有的作用,與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有效保障民生、促進社會和諧不相稱。從壹定意義上說,能否在新形勢下加快構建更加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是對執政黨執政能力的考驗。
我們認為,近期的壹項緊迫任務是推動社會救助立法,這是推動社會救助壹體化的重要基礎。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社會救助立法優先於社會保障立法。而我國目前的社會救助仍然是以各種“條例”、“決定”、“通知”、“辦法”為依據,沒有明確統壹的法律。我們建議盡快出臺《社會救助法》,對社會救助的意義和地位、社會救助的概念和原則、社會救助的主體、對象、類別、標準、程序、組織、人員、管理和資金來源等作出明確規定。
此外,我們認為社會救助制度的整合應以全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以期不斷完善這壹制度。在此基礎上,應努力將普遍援助與特別援助相結合,將現金援助與提供服務相結合;在救助方式上,常規救助與臨時救助相結合;在救助管理上,實行部門領導和部門聯動相結合;在救助主體方面,政府負責與社會互助相結合。(作者是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教育報,第三版,2005年6月65438+10月65438+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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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增長速度、自主創新能力、緩解個人收入差距是《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壹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的焦點問題,也是當前人們普遍關註的重要問題。
增長率、自主創新與收入差距
郭飛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貫穿科學發展觀,確定了“十壹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指導方針、奮鬥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指引全黨全國人民在新的起點上繼續朝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闊步前進。
保持經濟增長速度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十壹五”期間,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率、降低消耗的基礎上,2010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壹番。這實際上是在十六大報告的基礎上,進壹步明確和提高了21世紀第壹個十年中國經濟增長的速度要求。
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要比2000年翻兩番。這是基於對中國21世紀前20年年均經濟增長率7.18%的估算。“十五”期間,中國經濟快速增長。據初步估算,這壹時期的年均經濟增長率約為8.8%,明顯超過了原定的7.18%的速度要求。據此,“十壹五”規劃提出,中國要在本世紀第壹個十年實現人均GDP(不是GDP)比2000年翻壹番。實際上,這壹數量指標的調整考慮了本世紀第壹個十年人口增加1億的因素。壹方面相當於在原計劃的基礎上增加了中國GDP的數量指標約1.4萬億元;另壹方面,也為我國順利完成或提前完成2020年GDP翻兩番的任務奠定了良好基礎。
當然,公報在明確和提高對本世紀頭十年中國經濟增長速度要求的同時,強調了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公報基於我國資源瓶頸特別是能源短缺的國情和經濟效益低下的現狀,明確提出“十壹五”期間,我國資源利用效率要有明顯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要求我們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步伐,走效益興國和循環經濟之路。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公報》還提出: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加快建設國家創新體系,不斷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形成壹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優勢企業。這壹政策措施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重要意義。
目前,中國雖然已經成為世界第三大貿易國,但還不是貿易強國。有競爭力的外貿結構來自有競爭力的產業結構,有競爭力的產業結構來自有競爭力的企業和名牌產品,而有競爭力的企業和名牌產品歸根到底取決於壹個國家和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改革開放以來,總的來說,我們更重視引進,而不是創新。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花1元錢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創新只有0.07元;而日韓在工業化時期,用1元錢引進技術,用5到8元錢消化吸收創新。與此同時,雖然我國財政科技撥款的數額在增加,但其在財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與過去相比明顯下降。
缺乏自主創新能力,就會後患無窮。作為壹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技術引進的根本目的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發達國家可以以更高的價格轉讓通用先進技術,但拒絕轉讓核心技術。要獲得這些核心技術,必須依靠國內科技人員的努力。我們絕不能重蹈壹些發展中國家經濟依賴、技術依賴發達國家的覆轍。
從根本上說,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就是要造就和培養大批創新型黨政人才、企業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造就創新人才,不僅要有創新的教育體系、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還要有創新的教師。高校教師要努力創新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模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提高教學質量,不斷增強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緩解個人收入差距
公報還提出: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堅持各種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更加註重社會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努力緩解地區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緩解或縮小我國過大的個人收入差距,是近年來廣大人民群眾十分關註、亟待解決的焦點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我國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但長期以來個人收入差距壹直在不合理地擴大。根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02年上半年,我國城鎮家庭財產差距的基本情況是:最低收入家庭財產的10%占家庭總財產的1.4%,最高收入家庭財產的10%占家庭總財產的45%,家庭總財產的80%占家庭總財產的53.6%。城鎮居民家庭財產基尼系數為0.51。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收入差距和財產差距是相互交織、互為因果的。如果任其發展,中國收入不平等的某些方面可能會阻礙中國未來的增長和穩定。
近年來,我國部分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不僅是由勞動貢獻和生產要素所有權的差異造成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權力尋租、違規操作和制度漏洞即各種違法不合理因素造成的。
要從根本上理順我國的個人收入分配關系,除了嚴格執法,懲治腐敗,打擊非法經營和走私活動外,還要大力發展經濟和教育,繼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壹步健全和完善稅收制度,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作者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經濟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教育報,第三版,2005年6月65438+10月65438+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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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向度的討論將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研究引向更深層次和更高維度——
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創新本質
單體平
9月25日,由北京大學哲學系21世紀哲學創新論壇和“馬克思主義哲學體系的堅持、發展與創新”課題組聯合舉辦學術研討會。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央黨校、教育部社會科學中心等多家機構的專家學者圍繞“馬克思主義哲學創新的本質”主題,探討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過程中的壹些根本性問題。
“世界”:研究對象的確定
對著名的《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第十壹條中“世界”的不同理解,構成了學者們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對象的不同取向。
黃楠森教授堅持認為,馬克思主義哲學語境中的“世界”的意義應該等於無限的宇宙,哲學的思維方式在於以有限的個體把握無限的宇宙。從這個意義上說,馬克思主義哲學也可以稱為“世界觀”的理論。王東教授認為,要理解“世界”的含義,必須從哲學史、科學史、認識史和實踐史四個層面來把握,尋求其壹般規律,最終回答人與世界的關系、基本聯系和基本走向。如果拋開探索自然這個維度,即科學,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價值討論將面臨現實的危險。有學者指出,這裏的“世界”的含義,從理解馬克思哲學的語境來看,不能提升到壹般意義上的整個世界,而應指資本主義社會。改變處於異化狀態的資本主義社會是馬克思壹生的追求和目標。
與會學者壹致認為,無論如何理解“世界”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的地位,改變現實世界,都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提出的歷史使命,與之相關,有必要深入探討和分析實踐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的地位和作用。
實踐:需要定義身份的作用。
實踐概念在馬克思主義哲學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20多年來,學術界掀起了實踐研究的熱潮,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目前實踐研究仍存在分歧和困難。學術界達成的基本認識觀和實踐觀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本觀點,但對實踐的地位和作用的理解仍有不同意見。
黃楠森教授指出,目前學術界把實踐理解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首要觀點,這壹觀點已得到廣泛認同,但這壹觀點值得商榷。其不足之處在於,在實踐範疇上,難以將其從認識論的層面提升到宇宙論的層面。就哲學變革而言,這壹範疇固然體現了馬克思主義哲學革命的特征,但把它作為首要觀點就會割斷唯物主義的繼承性。
趙嘉祥教授認為,實踐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本觀點,也應該是它的首要觀點。馬克思主義哲學是從實踐的角度闡述自然觀、歷史觀、認識論和價值論。但是,既要克服實用主義傾向,又要反對實踐本體論;還要克服泛實用主義傾向,即把壹切活動都歸結於實踐的傾向。
有學者認為,實踐可以理解為壹種思維方式。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革命性變革,在壹定意義上可以說是從現代思維方式向現代思維方式的轉變,其意義不僅在哲學層面,而且在社會層面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繼承與創新:構築新世紀的新形態
馬克思主義哲學具有與時俱進的理論品質。在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今天,構建新的時代哲學,把握時代精神,參與和指導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實踐,是時代賦予的任務和挑戰。
黃楠森教授指出,哲學新形態的建構關鍵在於創新,但基點在於繼承。突破舊的“蘇聯模式”教科書體系,是構建新世紀哲學新形態的題中之義。對舊教材體系提出中肯的評價是創新的前提。黃楠森進壹步強調,舊教科書體系可以稱為“蘇維埃體系”,但絕不能稱為“斯大林體系”,因為從歷史研究來看,前者出現的更早;第二,傳統教材體系固然需要發展和創新,但也包含了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壹些根本觀點,需要堅持、發展和完善。
王東教授認為,構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新形態,首先在於明確其創新要素的形成,而在這些創新要素中,最重要的是實踐概念的形成。1844《經濟學哲學手稿》是馬克思實踐觀形成的起點。在《手稿》中,實踐觀包含了四個層次的豐富內涵,即人化自然前提論、對象化活動論、異化勞動論和人化自然論。這壹突破對於構建當代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新形態將具有全新的意義。
與會學者強調,重史輕史的傾向確實使壹些論點在構建新的哲學形態的過程中表面化,但多方向的討論確實把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研究引向了更深的層次和更高的維度。可以預見,對哲學史的嚴謹梳理和對西方學者方法的借鑒,結合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將鑄就新哲學的新時代、新形態。(作者單位:北京大學哲學系)
中國教育報,第三版,2005年6月65438+10月65438+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