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傳播他人作品總數在500件(部)以上的;
(三)傳播他人作品的實際點擊次數達到五萬次以上的;
(四)以會員制方式傳播他人作品,註冊會員超過壹千人的;
(五)數額或者數量雖未達到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的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的半數以上;
(六)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非法經營數額在25萬元以上的;
(2)傳播他人作品總數在2500件(部)以上的;
(三)傳播他人作品實際點擊量達到25萬次以上的;
(四)以會員制方式傳播他人作品,註冊會員超過五千人的;
(五)數額或者數量雖未達到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的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的半數以上;
(六)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罰金的適用:對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人民法院應當綜合考慮違法所得、非法經營數額、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社會危害等情節,依法予以罰金。罰款數額壹般為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違法經營額50%以上壹倍以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 *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向公眾傳播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三)未經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銷售假冒藝術品的;
(六)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所采取的技術措施。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