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化管理和監督;
3.依法監督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市場交易違法違規案件;
4.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制,指導商標代理機構的工作;
5.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6.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相關中介服務機構;
7.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1,國家工商總局積極指導各地工商部門繼續深入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深入開展打擊“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針對當前侵權假冒工作出現的新動向,總局召開“名牌”相關案件研討班,及時處理知名企業投訴舉報。* * *受理今麥郎、萊尼、康美藥業等知名企業“傍名牌”投訴舉報8件,指導督促各地工商機關及時查處違法行為,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加大對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打擊力度。
2.工商總局召開全國工商系統推進誠信市場建設座談會,要求各地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標侵權等各類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切實落實市場開辦者管理責任,積極推動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不斷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切實維護市場秩序。稅務總局下發《關於集中開展打擊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通知》,明確了重點,查處了壹批大案要案,曝光了壹批違法網絡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