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是用人單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規定》,工資包括: 1、計時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3)新參加工作職工的 試用期工資 (學徒的生活費); (四)運動員體育津貼。 2、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幹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