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間及離職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相關事宜,經協商壹致,共同遵守:
第壹條乙方上崗前,應當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其在原工作單位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如甲方因未主動告知而遭受索賠,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法律責任。
第二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產生的發明、計算機軟件、作品、知識文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同意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並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獲得並行使相關知識產權。
第三條雙方確認,乙方辭職後壹年內使用甲方商業秘密所產生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智力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權利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義務。乙方應采取任何必要和合理的措施保護屬於甲方或第三方的、但甲方承諾保密的任何商業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並為其保密。
第五條乙方因工作需要而持有或保管的所有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函、傳真、磁帶、磁盤、文書及其他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
乙方在辭職或甲方要求時,應將上述所有載體歸還給甲方..
第六條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讓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但甲方承諾予以保密,也不得使用或允許他人為工作目的使用。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謀取私利,不得將自己在工作中知悉和獲得的商業秘密為己有。
第七條對於屬於甲方或第三方但甲方承諾保密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乙方在離職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仍應承擔與任職期間相同的保密義務。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至甲方宣布解密或秘密信息實際公開為止。
第八條在工作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為他人從事與甲方同類的業務,或從事其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也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企業或組織中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雇員、代理人、顧問等。如從事上述經營或活動,收入歸甲方所有,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乙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得鼓勵、誘導或唆使甲方員工到競爭對手處工作。
第十條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離職後壹年內不得在與甲方有商業競爭或其他利益的單位工作,也不得自行生產或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類似產品或業務。
甲方每月支付的工資和福利已經包含了對乙方在競業限制期間的補償金額。
第十壹條本協議提及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1)技術秘密
指甲方開發或通過其他合法途徑掌握的未公開的技術信息,並采取了適當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1,源代碼類:軟件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等。
2.產品需求設計類:客戶調研報告、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項目管理計劃和進度、匯總需求清單、估算清單、需求規格、設計文檔(包括匯總設計規格、單元規格或維護設計規格或糾錯設計規格)等。
3.產品開發過程管理:項目會議記錄、項目評審記錄、缺陷記錄跟蹤表、同行評審記錄表、配置項登記表、配置管理數據、組間協調記錄表、需求跟蹤和進度控制表、測試計劃、測試用例、測試報告、項目關閉報告、工作產品發布報告等。
4.技術文件:專有技術資料、技術經驗、技術培訓資料、技術總結等。
5.質量管理:產品審查報告、KDSP相關資料、產品質量指標等。
6.產品應用實施類別:產品實施計劃、產品應用狀態、客戶使用情況等。
(二)商業秘密是指甲方未公開並已采取適當保密措施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經營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管理信息:戰略規劃、經營決策、組織結構、計劃和總結、董事會會議或管理層會議的決議和記錄、專項業務會議的材料等。
2.財務信息:財務報表、經營分析報告、稅務信息、原材料進貨渠道、審計報告、投融資交易、投資分析報告等。
3.人員信息:員工檔案、組織人事數據、薪酬福利狀況、培訓計劃、績效考核數據等。
4.營銷信息:合同、產品報價、重大交易記錄、客戶檔案、代理商信息、供應商信息、合作夥伴信息、市場調研報告、營銷計劃、重大市場活動等。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同意向甲方壹次性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0.00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其工資中扣除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三條雙方同意,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壹切爭議,如協商不能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協議與雙方此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六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完全理解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公章):
代表(簽名):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競業禁止制度探討
甲方(雇主):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號碼:
乙方(員工):
當前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號碼:
鑒於乙方受聘於甲方或為甲方工作,在受聘或服務期間,乙方有機會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並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資料創作作品。為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和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方構成競爭,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壹、競爭性單位的範圍
(1)單位範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不錄用乙方的單位)
(二)地域範圍:(根據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在任何地方或單位任職)
(3)“競爭關系”是指員工離職時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經開展的業務的競爭關系;競爭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競爭關系的地理範圍限於能夠與甲方形成實際競爭關系的地理區域..
二、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和限制經營範圍。
(1)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視單位產品情況而定)
(2)經營範圍受限制:(視單位經營情況而定)
(三)地域範圍:(根據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自行取得任何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場所)。
三。競業限制的期限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工作或服務,也不得生產或經營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類似產品或業務。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開甲方後,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披露、不使用、不允許他人獲取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傳播或散布不利於甲方的消息或報道;不得直接或間接誘導或幫助他人誘導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甲方無需為乙方履行該義務支付任何補償。
(三)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時,應事先與甲方確認其是否負有辭職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性的,應當出具《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義務自乙方離職後開始。甲方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需要的,應當出具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離職後無需承擔競業限制義務。
(四)乙方離開甲方時未申請確認的,其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甲方之日起自動開始,在競業限制期間,員工可以向甲方申請確認競業限制,在甲方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的必要性並發出開始競業限制通知後,乙方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乙方自願放棄。甲方確認乙方不存在競業限制的,應當出具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已經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獲得補償。
四。競業限制補償金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在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工作期間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乙方在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後,按約定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甲方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二)甲方應按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支付日期為月日,每月金額為乙方辭職前十二個月平均月工資的40%(元)。
(3)乙方領取報酬時,應向甲方出示現行就業證明,經甲方與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壹個月未向甲方提交就業狀況證明,視為放棄當月補償。
動詞 (verb的縮寫)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1)項規定的,應立即脫離甲方的競爭對手,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按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賠償金的三倍支付違約金。在違約期限無法確定的情況下,若甲方遭受的損失大於按壹年計算的違約金,則應賠償甲方遭受的全部損失..損失金額按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最高者為準:甲方獲得或開發產品技術的總成本;甲方相關業務因此而損失的利潤;從競爭單位相關業務中獲得的利潤。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2)項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計算標準參照前款規定。
(3)甲方未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應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不及物動詞其他協議
(1)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壹周內將新單位名稱及乙方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將其競業限制義務告知其工作單位。
(二)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沒有競業限制的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通知送達乙方提供的地址後七日,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3)乙方可與甲方協商終止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四)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