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6日,65438,上遊新聞報道了壹位求職者遇到企業發積分不發工資的情況,引起廣泛關註。65438+2023年2月27日,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勞動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稱,以分代發工資制度屬實,但未實際執行,督促改正。此前,據上遊新聞報道,南京的趙女士應聘了江蘇的壹家高科技公司。工資方面,公司每個月發積分後,每3000分折算成壹個月的工資。
65438年2月26日,上述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是壹家初創公司,積分制是公司獨創。在最初的四個月左右,員工將獲得積分而不是工資。公司會用積分計算工作量,融資到位後再還工資。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明確規定,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來自勞動部門的溫馨提示
勞動部門提醒員工,若權益受到侵害,應及時向勞動部門投訴,依法維權。同時,勞動部門還呼籲企業依法履行義務,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保護員工合法權益。
除了上述事件,近年來還有許多與工資有關的問題。比如,壹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用勞務派遣、臨時工等手段替代正式員工,導致員工權益受損;還有壹些企業拖欠員工工資、加班費等福利待遇。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和生活質量。
針對這些問題,勞動部門要加強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同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員工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只有全社會齊心協力,才能實現勞動者權益的全面保障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政府網-工資支付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