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務需要具備的能力:
1、有法律方面工作經驗,精通公司法、知識產權相關企業法律事務;
2、具備企業管理、財務等綜合知識和管理經驗、熟練掌握公司法、專利等法律知識;
3、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較強的溝通能力、分析及應變能力和文字功底;
4、能對公司經營決策提供法律風險評估。
與律師相比,公司法務的工作相對沒有那麽高負荷,工作也比較有計劃性,只不過作為壹個支持部門,要做到讓所有部門都滿意也是壹個不小的挑戰。盡管看上去是壹個在條條框框內做事的崗位,但做法務也同樣需要用創意的思維去思考商業實踐的問題。說服能力和感染力非常重要,只有這樣,才能在談判中為公司爭取到更多的利益。此外,法務工作有壹個最新趨勢,那就是從壹個商業創意開始法務就需要介入,之後服務於商業過程中的每個環節。這意味著法務需要熟悉公司的所有業務,也就是有更多日常文案工作要做。這些工作很枯燥,但還是要做到足夠嚴謹。
法務應加強社會律師與公司法務以及公司法務之間的合作與交流,實現社會律師與公司法務的相互促進與提升,用法律的力量推動區域經濟的發展。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