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公司要求我簽訂商業機密的保密協議書,而且要求五年內不能從事與本公司有競爭相關行業的工作。

公司要求我簽訂商業機密的保密協議書,而且要求五年內不能從事與本公司有競爭相關行業的工作。

首先解決妳第壹個問題:

妳說的內容為競業限制的內容。

"五年內不能從事與本公司有競爭相關行業的工作",這個條款本身就是無效條款,哪怕妳簽訂了,也不用擔心。因為競業限制的期限為兩年。這個妳們公司的法務可能對競業限制內容不了解,估計要被送回法學院重修課程了。

條款內容如下:

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壹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限制時間由當事人事先約定,但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個問題是競業限制補償的問題

競業限制補償按照地域的不同的補償方式也不同,妳可以去搜索壹下當地的相關政策。下面簡要說明壹下浙江省的競業限制補償,和寧波市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用問題。

根據《浙江省技術秘密保護辦法》中規定:補償費按照合同終止前最後壹個年度該相關人員從權利人處獲得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計算。

根據《寧波市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中規定:年補償費不得低於該員工離職前壹年從該企業獲得的年報酬總額的二分之壹。

第三:給妳壹個法律小常識,保護自己的權利不被侵犯

競業限制的生效必須是支付競業限制費。他不支付,那麽競業限制條款自動失效。

第四:保密費和競業限制費是兩個概念,妳還可以問企業索取保密費。

  • 上一篇:贊美知識產權
  • 下一篇:關於金融律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