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在刑事訴訟中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沒有取得諒解的,只能依法處罰,但不要從重處罰。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法發[2013]14號)
第九條: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擴展資料
在壹般情況下,如果要適用緩刑的話,是需要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的。
適用緩刑的先決條件應當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因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而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時具備犯罪情節較輕、確有悔罪表現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的新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根據這壹司法解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
百度百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