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經濟合同類: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等,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等等;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500元;證明知識產權享有、轉讓和運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提存公證,按標的額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付出的保管費另收;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款總額的0。3%收取。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檢查,每件收取10元;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中國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壹種司法手段。公證書不僅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因為,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證明文書,被廣泛地運用在國際交往中。
公證費收費標準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
2、證明印鑒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3、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
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
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
7、證明商標註冊,收費50元;
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
9、證明遺贈撫養協議,收費10~50元;
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
11、證明經濟合同、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1)標的總額不滿10萬元的,收費10~50元;
(2)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收費100元;
(3)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收費300元;(4)10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收費600元;(5)2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收費1000元;(6)300萬元以上不滿400萬元的,收費2000元;(7)400萬元以上的,收費3000元。
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
1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益人收金額總數收費(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14、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原債權文書經過公證的,按千分之壹收費,最低收費10元。
15、翻譯,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對,每千字5元。
16、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證據保全,收費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費2~5元;
18、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費5~20元;
19、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文書,收費3~5元。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第十三條
公證處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公證服務收費標準,明碼標價,接受社會監督。
《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
公證處對下列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向申請人提供證明以及辦理其他公證服務,應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申請人收取公證服務費:
(壹)證明經濟合同,辦理繼承、贈與、遺贈和提存公證;
(二)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三)證明民事協議;
(四)證明出生、生存、學歷、經歷、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組織資格和資信等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五)辦理證據保全、制作票據拒絕證書,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九)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