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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機構應該如何調整自身公證業務?

有壹句古老的諺語“多設壹家公證處,就可以少設壹家法院”,公證作為預防性的司法服務,對社會的穩定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而在互聯網產業日益發展的近20年,人們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公證機構作為提供證明服務的單位,也在不斷適應時代的變化。為了更好地發展自身業務,公證處也在積極運用互聯網思維,提升創新拓展公證服務的能力,不斷開辟新的業務模式,逐步將傳統線下服務轉移至線上申辦,公證迎來了四個發展階段。

第壹階段:線上預約,線下辦理

2000年9月15日,經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部研究決定正式成立“網絡公證”的研究課題組,開始著手對網絡公證進行系統的研究,網絡公證處於起步階段。

公證機構的網絡服務上線並不是壹帆風順的,它受到技術水平的限制,在網絡技術不足以支撐線上辦理公證時,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降低傳統公證的弊端,上線了公證預約服務。

公證預約服務,是指在線申請預約辦理公證業務,即“互聯網+預約”公證。這種公證模式下,互聯網化的僅僅是在線預約服務,實際辦理仍然需要到各大公證機構,但也確實免去了辦理者”排長隊、跑斷腿“的麻煩,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有計劃的辦理公證手續,這給辦理人帶來了實實在在的方便。

第二階段:部分公證業務線上辦理

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人們的工作和生活越來越依賴於網絡,愈來愈多的行為發生在數字環境中,在網絡上進行創作屢見不鮮,而網絡的互聯使得知識產權糾紛頻發,公證機構僅提供在線預約服務遠不能滿足網絡市場的公證需求,公證處調整自身業務模式,適應外在變化是不拔之策。

為了解決電子數據易丟失、易被篡改,舉證艱難的問題,公證機構上線的公證存證服務。電子存證,它的重點是“存”、“證”兩個方面。“存”是指對互聯網數據進行存儲,規避數據被篡改方面的風險,意在提升電子數據的安全性。“證”即提升所存儲的電子數據的證明力,預防糾紛以及解決糾紛發生後取證的問題。

當事人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使用電腦、手機、PAD等工具,實時獲取電子數據,或對電子數據進行公證存儲,不再需要按照傳統方式跑到公證處辦理電子數據的存儲和取證。智慧存證、智慧取證可以實現每時每刻在線操作,打破了時空限制,相當於隨時隨地有個公證員在身邊,實時提供電子數據的存儲和取證服務。

但是它的公證仍存在局限,僅能證明部分環節,如公證存證僅能證明存儲後的數據的狀態,保障數據並未被篡改,但是對於數據存儲前的產生、交換、傳輸等環節並不能提供證明力。

第三階段:使用視頻通訊工具進行公證

隨著寬帶戰略全面啟動,網速加快,3G,4G通信技術的日趨完善和移動端產品的普及,移動互聯網成為了互聯網產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各類應用移動互聯網需求逐漸被激發。從基礎的娛樂消費,社交溝通,信息查詢到商務交易,網絡金融,再到教育,醫療,交通等公***服務,移動互聯網塑造了全新的社會生活形態,潛移默化地改變著網民的日常生活。

這種全新的社會生活形態,使傳統公證市場迅速萎縮,以往人工面對面服務方式已經跟不上時代的發展了,傳統服務模式的背後是公證處與申辦人所付出的大量時間、經濟及人力成本。相應地,線上通過視頻通訊工具進行公證成為強需求。再加之,公證機構早先在拓展線上公證市場的過程中,推出的各類服務廣受好評,這使得公證機構智慧化的信心更加堅定,網絡公證應用場景進壹步擴大,公證業務與網絡迎來第三次融合。

2016年司法部印發了《關於進壹步加強公證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見》,其後,越來越多的公證機構以技術為手段,創新發展模式,提升服務格局,從長遠發展著手,打造在線公證工具。

此時的在線公證是指:公證員通過在公證處內的網絡視頻設備,借助雙向視聽傳輸工具通過視頻的方式在線進行公證行為,最後申請人再自行前往公證處取公證書。

就比如外交部點贊的溫州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服務:2017年開始,浙江省司法廳在溫州試點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此時申辦人在海外聯絡員的協助下,通過網絡,從識別確認身份,明確申辦意願和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到在各類申辦材料上簽字按手印,匯總之後,由海外聯絡員將紙質材料郵寄回溫州的公證處出具公證書。申辦人再委托親屬前往公證處取件即可。整個申辦過程,全程有視頻監控錄像留存。

這個階段的網絡公證掀起了全新的浪潮,點贊聲不斷!但此階段的網絡公證是將公證業務辦理的全過程移至線上,通過通訊工具得以實現,而在公證業務辦理完成之後,仍需自行前往線下公證機構領取公證書。因此,可以說,它並沒有完全實現智慧化!

第四階段:使用電子公證技術進行公證

以往公證機構在拓展網絡公證的過程中壹直受到技術的約束,而無論是對於公證機構而言,還是對於申請人而言,實現公證全面智慧化是眾望所歸,因此相關團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力圖打破僵局。在不斷地對數據證明技術進行深入研究後終於得出壹個結論:電子公證技術是公證機構全面實現智慧化的解決之道。

2015年,“電子公證”新理念產生;2017年12月,電子公證得到司法部認可,並寫入科技創新規劃。電子公證是壹項技術,是保障電子環境下發生的法律行為真實性的可靠證明技術,是信息安全技術與公證法律服務進行深度融合。

電子公證技術,是指通過數學上的邏輯方法確認數字行為的真實性,同時通過交互設計讓可信機構參與到數字行為對應的電子數據的產生、交換、傳輸、存儲的過程中,並形成相關電子數據證據的技術。

詳細來說,電子公證技術是對電子數據所代表的電子行為的真實性證明技術,本質上來說其核心思想就是抗抵賴,確定壹個人在網絡的另壹端通過網絡做了壹個行為,他抵賴不掉,要實現完整的抗抵賴,壹方面,需要實現防止其他人通過偽造方式來替代特定的人完成該行為;另壹方面,需要實現防止系統通過內部造假的方式來代表特定的人完成該行為,防偽造和放造假是整個抗抵賴的核心。

電子公證服務=公證法律服務+電子公證技術產生的不可抵賴的電子證據,是指公證機構通過電子公證技術,參與並見證電子環境中所發生數字行為全過程,以電子公證技術形成的電子數據證據為依據,通過公證法律服務對數字行為的真實性進行證明。

公證機構借由電子公證技術,可以確保公證機構線上服務全過程的真實性,實現最高證明力。它可以應用於各個領域,如政務民生、電子商務、司法輔助、區塊鏈領域。

例如疫情期間,為促進民眾消費而推出的消費券搖號,各大公證處紛紛采用使用了電子公證作為核心技術支撐的公證搖號系統,通過電子公證技術保障電子搖號的過程公平公正,充分保障了搖號發起人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公證機構在緊跟時代潮流,逐步滿足在線公證上做出的努力,大家都是有目***睹的,它幫助人們突破了傳統公證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與約束,不斷滿足新時代萌生的公證需求的新場景,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未來,公證機構仍將順應時代的變局,進化數據時代公證辦證理念,通過電子公證技術的運用,將傳統線下公證轉移至線上的同時進行優化,實現對網絡法律行為效力的高度保障,通過電子公證技術,“讓公證觸手可及,構造真實的數字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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