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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買了小產權房,但是退不了錢怎麽辦?

問題:買了房子,後來才知道小產權房是受不了法律保護的。現在錢交了,現在車主說沒錢還。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周律師:小產權房也是部分受法律保護的。羅律師:訴訟要求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唐律師:可以起訴解決。有協議嗎?相關知識——什麽是小產權房?發產權證的國家叫“大產權房”,不發產權證的國家叫“小產權房”。“小產權房”[1]和“農村產權房”分兩種:壹種是建在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即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只屬於農村的集體所有人,其他村的農民根本買不到;另壹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占用耕地上的違法建設。與壹般意義上的商品房相比,“小產權房”沒有[2]土地出讓金的概念,也不存在開發商的瘋狂搶利。所以“小產權房”的價格壹般只有1/3甚至低於同區域商品房的價格。“便宜”是大量城鎮居民對抗產權風險購買“小產權房”的根本原因。說明當初相當壹部分農民自己沒有能力自己建房,為了盡快自己建房,賣掉了壹些小產權房。我幾乎是以集資的形式蓋了自己的房子。雖然暫時沒有權證,但還是有相當壹部分城鎮居民和外地人買了小產權房。不僅買了相當便宜的房子住,還在很大程度上幫助農民解決了住房資金難的問題。那麽,農村產權房的法律屬性是什麽,合法嗎,可以購買或者轉讓嗎?首先要明確,農村產權房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就是合法建築,法律允許農村集體在集體土地上建房。所以,不僅僅是農村產權房是違章建築。只是銷售環節存在的壹些問題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沖突,讓人誤以為是違章建築。既然是合法的,農村產權房可以購買轉讓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農村宅基地是集體所有,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民向城鎮居民出售房屋的買賣行為無法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因此無法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因此,農村產權房不能轉讓或出售給非集體成員的第三人。但這並不意味著農村產權房不能轉讓,而是其轉讓或出售的對象是有限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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