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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四大發明的作者

雖然司南、造紙術、火藥和活字印刷術是赤縣神州的炎黃子孫們盡人皆知的中國古代“四大發明” ,但是這種觀念卻並不被國際學術界廣泛認可。且不說對磁石之定向功能的認識並非古代中國人的專利,活字印刷術更難說是北宋人畢升的獨特貢獻。畢升的泥活字只是作為沈括《夢溪筆談》裏的壹則“軼聞趣事” 聊備談資而已,並未轉化為任何實用技術,其存在甚至需要近代人去“發現” 。而1450年德國人谷登堡發明的銅活字印刷術卻迅速得到廣泛應用,為《聖經》從教士的秘笈變做大眾的普及讀物創造了最重要的條件,近代文明的產生也因此成為可能。沒有任何跡象顯示谷登堡發明銅活字印刷術,是受到了什麽可能來自中國的啟發——當時的中國甚至早已遺忘了畢升的成果。

退壹步說,司南、造紙術、火藥和活字印刷術即便全是我們祖先的原創,它們也只能被稱作“四大技術發明”而不是“四大發明”,因為,對人類社會影響最大的,畢竟是制度,而不是技術。因此,從制度方面尋找中國古代的四大發明,比緣著技術這根獨木橋求魚要有意義得多。恰好,在古代中國眾多獨特的制度之中,有四項如今在世界範圍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我把它們叫做中國古代制度上的四大發明。

這四大發明裏第壹項,就是考試制度。

雖然廣泛意義上對人的考察、考核可能自從有了人類就開始了,但是真正把命題考試作為壹項國家的制度安排,並且作為人才的選拔標準,卻是中國人的發明。

在考試制度產生之前,政府官員如何產生是壹個很麻煩的問題。春秋時期之前上層貴族基本上世襲地壟斷了政治權力,這對於下層的人來說是很不公平的。戰國時期下層知識分子“士”登上政治舞臺,實際上提出了壹個怎樣進行制度設計以“選賢任能” 的問題。當時為了使自己的才能可以被統治者發現,“士”需要周遊列國,對各國君主進行遊說。但是這種自薦方式並不能保證大面積地發現潛在的高人,更無法保證被提拔上來的人是適合任事的。

因此,漢代發明了“察舉”制度作為選拔人才的主要方式。“察舉”的方式是:由地方官員每年把當地的優秀人才“察”出來,再“舉”到朝廷去。朝廷對察舉出來的人才進行培訓之後再委任到地方。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可以減少人才的“遺漏”情況,但是這種制度實行壹久,負面效應就變得很嚴重。主要問題在於:士人壹旦通過察舉登上官場,有了選才的權力之後,往往傾向於選拔“自己人” ,這樣就導致了世代壟斷文化權力和做官資格的“士族”的產生。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士族對於官職權力的壟斷已經非常嚴重,以至於不但士族與“寒門”之間在權力地位上產生了世代相沿的分層,在血緣上,士族也拒絕與寒門通婚。曹魏雖然發明了“九品中正制”對人才進行評級任用,但是評定的人才等級卻是“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 。士族與寒門之間發生了斷裂,這樣不公平的社會結構是難以保持長治久安的。

士族控制政府的各路要津,形成門閥,不但左右了朝政,像王導、桓溫這樣的大權貴還掌握了軍權,皇帝也不得不看門閥的眼色行事,這種情況持續了三百多年時間。到了隋朝,由於皇帝自己也是大貴族篡位當上的,便思量如何削弱門閥士族的權勢,這樣,科舉制就被發明出來了。

這種全新的制度的特點是:錄取人才只憑考試成績,而不問出身;並且把讀書、考試與做官、為皇帝服務結合在了壹起。使得所有讀書人獲得了形式上平等的政治參與機會,並且官僚隊伍的構成,也由原來主要來自世襲貴族變成了多種來源***存,政權合法性基礎得以擴大。

唐代,由於進士出身的人日益受到重視,士族的勢力便顯得日漸式微。越來越多的庶族人士通過科舉進入了政權的核心,打破了少數權貴家族對上層權位的壟斷,使得社會流動顯得相當公平。

唐代是科舉制度的初創期,很多制度仍然不是很成型。比如,唐代進士的錄取就並不以考場上的答卷為全部依據,而是要參照考生的“平時成績” 。考生在士林中的名望往往成為能否登科的關鍵因素,因此,有心進取的考生便需要在平時做大量的“場外功夫” ,把時文作品提交給達官貴人,請他們向考官推薦自己。這在當時叫“行卷” 。

“行卷”的弊端是容易想見的:獲得推薦的多數是上層名流,而且也比較容易舞弊。為了改進行卷的不足,宋代開始,考試采取密封糊名、鎖閉考場、派人監考等等壹些列嚴厲手段防止作弊。壹套嚴密的考試制度初現輪廓。宋代官員全部通過考試從讀書人中產生,士族的勢力不復存在。由此社會文化也發生了極大變化,從漢、唐的追求武功、開拓疆土、對外開放心態變做皓首窮經、拘泥故態、講求內省。這種內向化的追求,成了後來中國閉關自守心態的開端。從宋真宗趙恒鼓勵士人考試做官的《勸學詩》裏,我們可以看出這種“向窗下求富貴”心理的出現。

富家不用買良田,書中自有千鐘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書中自有黃金屋。

出門莫恨無人隨,書中車馬多如簇。

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有女顏如玉。

男兒欲遂平生誌,六經勤向窗前讀。

明清是考試制度的全盛期,考試成了國家最重要的職能之壹。每逢子午卯酉年的各省鄉試(鄉試是省級考試,考中者為舉人),都由皇帝揀派中央官員到各省出任主考官,十幾個省要同時開考,考完要同日發榜,每省的考生,少則幾千,多則壹兩萬,如此大規模的社會動員,若非強大的中央集權,怎能實現?考試本身則已經成為了壹種統治儀式,國家成了壹部不斷考試的機器。

明清時期社會上流行壹種叫“神童詩”的兒童啟蒙歌謠,可以看出社會風氣的尚文:

白馬金紫鞍,騎出萬人看。借問誰家子?讀書人做官!

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將相豈有種?男兒當自強!

學乃身之寶,儒為席上珍。君看為宰相,必用讀書人。

延續千年的考試立國制度,在給創造了世界上最穩固的文化傳承的同時,也造成了中華帝國意識形態和制度結構的停滯性。在經濟學家林毅夫看來,中國之所以難以產生近代科學,主要原因就在於科舉制吸引了讀書人的全部註意力,使他們研究指定教材之外學問的機會成本太高,從而無暇旁顧。

當英吉利軍艦的炮火敲開了老大帝國沈重的大門,給這個古老文明帶來嚴重的挑戰,也帶來機遇的時候,考試制度也面臨著死亡和涅盤。

考試制度的死亡因素是:與“自強”的時代主旋律格格不入。

在列強環伺的環境中,清末的中國讀書人普遍有壹種對於“亡國滅種” 的恐懼。出於“保國” 、“保種”的需要,自強求富的呼聲成了那個時代的強音。學習能夠制造洋槍、軍艦的西式知識似乎比科舉考試的道德文章更為急迫。為了傳授西來的近代文明成果,從1861年恭親王奕欣奏請設立同文館開始,各種名目的新式學校如雨後春筍般在炎黃故國湧現出來。然而,這些代表那個時代先進生產力發展方向的新生事物卻並不怎麽受到時人歡迎,因為科舉、入仕作為傳統的“士人正途”仍然對“王道樂土”上的莘莘學子們有著最為重要意義。在科舉制度與新式學校***存的時間裏,新式學校在與培養科舉考試技巧的書院進行“生源爭奪”時總是落在下風。科舉考試制度壹時間成了阻礙新式學校發展,進而也就是阻礙強國富民進程的元兇禍首。

壹旦壹項制度成為了傳統,它就具有理所當然的合法性,其它的制度只有在這種傳統中得到承認,才能夠獲得生存的空間。為了使新式學校能夠獲得存在的理由,清政府先後進行了兩項制度實驗:

壹是1898年設立第壹所大學——京師大學堂的時候,規定大學堂的畢業生可以獲得“賜同進士出身” ,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享受國家正式學歷——進士的待遇。

二是試圖逐步把西學引進到科舉考試中來。1903年是變革的壹年,先是在這壹年三月的癸卯科會試中不再以傳統的八股文和試貼詩命題,而是改為以考查“經濟”知識為主的“經史時務策”五道,其中涉及了西方歷史、政治,甚至物理學方面的知識。在會試的三個月之後(閏五月),又舉行了旨在實驗全面改革考試的內容和程序的“經濟特科”考試,錄取了二十七名經濟特科進士。

然而,這兩項制度實驗最終都沒有成功,使得猴急的清廷在沒有認真考慮的情況下,便於1905年急剎車似的廢除了科舉考試制度,壹項延續千余年的傳統就這樣頃刻間灰飛煙滅了。許多年之後,當後人回首科舉考試制度的猝死及其“後遺癥”時發現,退壹萬步說,廢科舉都是壹個遺患無窮的魯莽決定……當然,這是後話。

科舉考試制度死亡的深層原因在於,用政府統壹組織考試的方式來選拔人才,與近代科學的知識體系是難以相容的,因為,興起於西方的實驗科學體系,是需要在大學體制的土壤中生長的,而歐洲人發明的大學與中國人發明的考試,原本是相互沖突的兩種人才培養制度。

西方的大學精神發軔於古希臘。哲學先師柏拉圖於公元前393年,在雅典附近的阿卡得米(Academus)開辦了學園(Akademie)。他的學園裏教學方式是辯論式的,沒有標準的教科書和壹成不變的答案。學園的主要教學和研究領域是數學、幾何、天文、音樂這些看上去“沒用”的形而上的學問,與同時期中國聖人孔子答疑式的、側重政治倫理的教學方式大異其趣。柏拉圖學園的大門上刻著“不懂幾何者莫入”,因為柏拉圖所追求的,不是“為帝王師”的實用政治技能,而是永恒真理的基礎。

現代類型的大學肇端於中世紀的意大利博洛尼亞。約1080年,在意大利北部發現了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於534年編纂的法典的抄本,由此掀起了研究古代羅馬法的熱潮。1087年,許多學生聚集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博洛尼亞,他們合夥聘用著名學者Guarnerius講授查士丁尼法典,他們的團體拉丁文叫做Universitas,本意是“聯合會”。世界上第壹所真正的大學宣告誕生。

早期的大學裏只有四個學院:神學、哲學、法學、醫學;主幹課程是古希臘的“七藝”:語法、邏輯、修辭、算術、幾何、天文、音樂。顯然,這些課程與治國平天下是沒有什麽直接關系的,他們的***同特點是:追求純粹的知識。當時的大學也沒有教材,上課是兩個教師壹起上,互相激辯,在論戰中得到思想的提升。尤需特別提出的是,當時大學的組織方式是學生出錢聘用教師,而不是先有了教師再招學生。

法學對於西方人而言,並不只是“法律”的含義,更多地是形而上的意義。英國歷史上牛津大學、劍橋大學的法學專業只研究法理學和法哲學,以培養愛德華·柯克這樣有著哲學頭腦的大法官和威廉·布萊克斯通這樣的法理學家為己任,而法律應用人才則來自四所專門的律師學校——中殿學院、內殿學院、林肯學院和格雷學院。

不僅僅研究“沒用”學問的理科教育是1597進入大學的,以英國的格雷山姆學院成立為標誌;工程的高等教育更是遲至1794年,才在血雨腥風中的巴黎為了戰爭的需要而被設立,著名的巴黎綜合理工學校是第壹所工科大學,他最初的口號是“不要學者,要工程師”。

正是由於有了自由、開放,以探求純粹知識為誌向的大學環境,近代思想和學術才有了萌發的土壤。試問:以政府鉗制讀書人的頭腦為初衷,把學問和做官結合成壹體的考試制度,豈能在清末的危局中擔起播灑西方近代文明火種的時代使命?豈能不走向死亡?

科舉覆滅了,但是考試制度卻獲得了涅盤。

考試制度新生的契機是19世紀英國的文官體制改革。

由於西方的學問和政治在歷史上壹直兩股道上的車,所以官員的產生始終是壹個大問題。英國的光榮革命雖然使立法和財政大權歸了國會,但是行政卻仍由國王和貴族控制。結果,英國政府各級官職為貴族所壟斷,庸碌無能的膏粱子弟竊踞高位,盤踞要津飽食終日而無所用心。

1853年,英國國會議員諾斯科特和屈威廉提交了《關於建立英國常任文官制度的報告》,提出仿照中國的科舉制度舉行考試以選拔行政官員,由此,英國的文官考試制度得以建立,並且在後來為各國所普遍效仿。考試因此從中國走向世界,成為對人類做出較大貢獻的中國發明之壹。

而中國土生土長的考試制度,後來與西方人發明的大學制度相結合,演變成立全國統壹高考制度和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

對比考試制度和大學制度兩種不同人才培養-選拔方式,可以看到,大學的好處在於註重研究和創新,而創新就要尊重人的個性創造;其壞處則是對於人才難以用統壹的尺度評判。而考試制度恰恰有選拔標準硬的好處,但為了尺度過硬,也必然有因襲教條,抹煞個人創新的壞處。

如何結合兩套制度的好處呢?從英國文官考試制度的精神中,可以看到,考試應該因事制宜,為了專門的目的,組織專門的考試,選拔專門的人才;而不應該為了統壹的考試,去培養千人壹面的考生,進行同類放大的選拔。

由政府統壹命題、統壹組織考試,考試有標準答案和統壹的評分標準的高考和考研,可以說是兼有考試和大學兩套制度的全部壞處,而沒有其好處的最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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