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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考試必考點:認領權

#司法考試#引言中國有句古話,“壹本書讀百遍,方知其意。”他壹直強調反復練習的重要性。考試將至,多讀書,多做題,大有裨益。!

壹、索賠權

(1)請求權概述

1.主體的特定性: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是特定的。

2.請求權的特征

(1)是請求。請求人不能直接控制權利客體,權利的實現依賴於義務人的協助。

(2)不排斥,但兼容;

(3)平等性:同壹標的物的多個債權具有相同的效力;實現合作。

(4)不需要宣傳。但無因管理之債必須針對特定人,否則不成立。

(2)索賠的分類

* * *分四類:支配權請求權、債權請求權、占有保護權、繼承回復權。

1.要求控制權的權利

物權請求權(擁有物的權利,包括返還原物的權利、消除妨害的權利和消除危險的權利);人格權請求權;要求身份的權利;主張知識產權的權利;

以上四項雖然是支配權,但在受到侵害時需要請求權作為救濟。

註意區分:

(1)答辯權的支配權不適用於訴訟時效,也不適用於預定期間。特點:加害人的過錯不是重要要件,只要受到侵害就可以,不被侵害時需要恢復到滿意的狀態。

除未登記的特殊動產(船舶、航空器、機動車)和普通動產外,請求返還原物的權利,時效期間為三年。

(2)因侵害控制權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屬於債權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特征:行為人有過錯,遭受損失。

2.債權請求權

債權是典型的請求權,意思是要求給付,“要求他人給予某物或行為的權利”,適用訴訟時效。包括意思之債(合同債權、單方承諾債權、多方法律行為債權)和法定之債(無因管理請求權、不當得利請求權、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締約過失損害賠償請求權)。

註意債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1)主張本息;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國債、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的本息請求權;訴訟時效不適用於基於投資關系的出資請求權。

(2)公司股東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完全履行出資義務或者向公司返還出資,被告股東以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債權未到期,他依據本規定第13條第二款、第14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的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被告以出資義務或者返還出資義務已經超過時效期間為由提出的抗辯,法院不予支持。

3.占有保護索賠

三種:占有返還請求權(適用於1中的預定期間)、占有妨礙排除請求權、危險消除請求權。

4.繼承權的答辯權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繼承開始後超過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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