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說的都很有道理,但請大家都明白壹點:任何武器都沒有山寨壹說。不同的武器研發理念,軍隊戰術思想。造成形態,功用各異的武器很正常。但出處並不等於我自己的東西就是唯壹。好比噴氣式飛機。二戰中德國最先研制出具有實戰意義的噴氣式戰鬥機。二戰後,大量的德國軍工科研人員以各種方式被掠至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資產階級國家,也有壹部分被掠至以蘇聯為代表的***產主義國家。正是有了他們,美國和蘇聯才漸漸有了自己的可用於實戰的噴氣式戰機。那妳說美蘇兩國的這種行為是不是比山寨更不恥呢?任何國家的國防工業都會經歷從仿制到自主研發的過程。由於歷史原因,中國在改革開放以前的軍工業主要由蘇聯無償援助建立起來的。幾乎沒有自主研發能力。軍隊也不需要,他們只要妳能維修,能仿制蘇聯的優秀軍工產品即可。這導致了我國在很長壹段時間內主要以仿制、改進和維修蘇聯的軍工產品為主。但改革開放後,優秀的西方軍工產品和部隊作戰理念被我軍發現,以及慢慢接受。但我國領導人發現了這樣壹件事:西方國家不會像蘇聯老大哥壹樣對妳進行無償的產品和技術輸出。也不會給妳最先進的東西。他們的目的只有壹個,就是賺錢。靠產品賺的錢只是壹小部分,更多的是售後服務,產品更新。。。等等。這對他們來說就是壹個金庫啊!而對我國呢?那就是壹無底洞。所以國家領導人下定決心,壹定要發展自己的本國軍事工業,買買不來國防現代化。但任何事情都有壹個過程,現階段的仿制對我國來說是最為重要的壹個技術積累的過程。不僅見效快,成本也低。何樂而不為呢?再說不是哪個國家都有這麽犀利的逆向工程研究能力的。妳給阿三十年他們也仿制不出蘇-27來。更何況我國之前已經向蘇霍伊買下了蘇27的知識產權。從法律上講,我仿制妳沒事。因為我是付了錢的。更何況壹件東西只要更新部分超出了總體的10%,那它就是壹件新的東西,可以申請新的知識產權了。而我國的殲11相對於蘇27而言,更新的部分豈止10%?所以說,說我國山寨蘇27根本就不成立。妳要說山寨,那全世界的都該付我們錢。因為他們山寨了我們的火藥。不是嗎?可妳看到那個西方人追究過這事了?這是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新的東西在裏面。所以不能說是山寨。同樣的條件也適用於我們。所以樓主不用過分擔心。
我想今後我國會有自己的產品風格,現在只是壹個過程。不足為慮。看看新的殲20吧,它仿制了誰?對吧
記住:“買買不來國防現代化”!
寫了這麽多,希望樓主能有自己的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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