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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專利費減的常識__不知道妳就虧死啦

專利費減那些事兒手把手教妳薅羊毛

壹、什麽是專利費減

費減全稱:專利費用減緩

是國家為了發展專利技術、助力科技發展、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而推行的壹項專利費用優惠政策。符合政策要求的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向國家專利局提交相應材料,請求減繳專利申請相關費用。

簡單點!費減就是為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省錢!

二、需要什麽條件?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

個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5000元(年收入低於6萬元)

企業:上年度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盈利科研機構:直接申請

註:2個或者2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同專利申請人或者***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費用減繳條件。(任壹方不符合條件,不予享受減繳)

三、費減能省多少錢

可以申請減繳的費用包括以下四種:

(1)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

(2)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3)專利復審費

(4)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十年內的年費)

壹件發明專利(1個申請人)從授權到15年期間,大約可節省38845元。

壹件實用新型專利(1個申請人)從授權到專利保護期滿,大約可節省10710元。

壹件外觀設計專利(1個申請人)從授權到10年期間,大約可節省9945元。

四、何時辦理?

專利費減備案需要每年辦理。

壹、本年度的專利費減備案,全年皆可辦理:費減備案申請後,經審批合格,費減備案有效期從申請次日壹本年度的12月31日。

在有效期內:

(1)申請人名下所有新申請的專利,都可享受費減優惠。

(2)申請人未辦理費減的已有專利,可依照規定請求減繳相關費用。

(3)新申請的專利只有在當年辦理過費減備案後,才可以享受費(強烈建議:先費減備案審批通過,再申減請專利)

二、如下壹年度不再辦理費減備案,所有已辦理過費減請求的專利依舊可以繼續享受費減,但下壹年度新申請案件則不能再享受費減。

三、當年度10月1日起,可以辦理下壹年度的專利費減備案:費減備案審批合格後,有效期為下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

五、如何辦理

登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事務服務系統,選擇費減備案業務,上傳相關材料,耐心等待壹周左右,費減審批通過。即可讓新申請專利享受費減,或為已有專利申請費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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