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產生的律師費由債務人承擔,對第三人負責的第三人承擔部分律師費。在制止知識產權侵權和商標侵權時,根據國家制定的律師代理費收費標準,原告勝訴後,被告需要支付原告的部分律師費。其他不符合原告勝訴後被告支付原告律師代理費的情形。律師費誰出不是絕對的,有特殊情況。被告的訴訟費分為以下三種情況:1。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債權人在什麽情況下可以行使撤銷權?簡而言之,債務人惡意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害自己的債權,使債權不能得到充分的補償。比如債務人在有能力清償債權人債務的情況下,惡意贈與或者贈與財產,導致其財產減少,無力清償債務。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申請行使撤銷權。而且行使撤銷權過程中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等費用,在法院判決後由被告承擔,也就是俗稱的勝訴。如果是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第三人有過錯的,也應當分擔部分費用。2.版權側重於為停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所謂停止侵害,是指侵害行為已經發生,並且支付了合理的費用,停止了侵害行為的擴大。所謂合理費用,壹般包括調查取證費用和合理的訴訟費,包括訴訟費。也就是說,律師費可以在法院判決維護著作權,停止對方連續侵權提起的訴訟後,由被告支付。需要註意的是,這裏被告支付的律師費可能只是律師費的壹部分,但不代表全部律師費。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審理停止時,被告的支付標準主要參照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制定的指導性標準代理費。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中因未能制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與知識產權制止侵權有相通之處。首先,侵權已經發生。制止侵權擴大的合理費用。同樣,原告勝訴後被告支付訴訟費的標準需要參照國家有關部門關於訴訟費的規定,壹般只支付部分訴訟費。打贏官司後,很多人可能傳統上認為對方應該幫自己支付所有費用,但實際上律師的費用不能算作訴訟所必需的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因為律師的委托是原告和律師之間的事情,與被告無關,除非法律特別要求被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