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選擇對象
選拔對象為所有進駐中心的窗口和在中心工作三個月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員。
第二,選號
“文明窗口”和“文明服務模範”評選每月進行壹次,年終進行綜合考評。每月評選6名“文明窗口”、“文明服務標兵”,每年評選6名年度“文明窗口”、“文明服務標兵”;每月“文明服務標兵”由每月“文明之窗”推薦;年度“文明窗口”和“文明服務模範”在月度評選的基礎上進行評選。
第三,選擇標準
(壹)“文明窗口”評選標準
1,工作紀律好。(1)遵守考勤和銷假制度,堅守崗位。(2)不吃零食,不嬉笑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串崗,不玩電腦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勤政,提供優質服務。(4)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程序辦事。
2.服務規範有序。(1)保持儀表端莊、整潔、大方,餐桌牌擺放整齊,胸牌佩戴及時到位。(2)接待服務對象禮貌、熱情、善良、真誠、周到,做到耐心解答問題,虛心接受意見,工作認真細致。工作中出現錯誤時,及時糾正並主動道歉,虛心接受批評和建議。(3)開展微笑服務,使用文明服務用語,提倡使用普通話。(4)落實壹次性告知、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負面備案制等審批服務制度,提供熱情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務。(5)及時、有序、有效地完成任務。(6)無投訴,大眾評價滿意率達到100%。
3.環境整潔美觀。(1)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打掃衛生,保持地面、桌面、臺面的清潔。(2)辦公桌、椅子及辦公桌上的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通知箱、評價員規範整潔,檔案分類擺放有序,無亂扔現象。(3)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維護良好,表面無灰塵汙垢。
(二)“文明服務標兵”評選標準
1,思想覺悟高。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清正廉潔,熱愛本職工作,服從領導,團結同誌,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
2.文明服務優秀。服務意識強,服務理念先進,服務行為規範,服務作風優良,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高。工作期間,本人端莊、活力、善良、優雅、專註,使用文明用語,嚴禁奉禁忌。對服務對象的咨詢要及時、耐心、準確的回答,不存在不健康、冷淡、生硬、橫蠻的行為。
3.良好的工作紀律。(1)遵守考勤和銷假制度,堅守崗位。(2)不吃零食,不嬉笑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串崗,不玩電腦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勤政,優質服務。(4)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按程序辦事。
4.很強的商業技能。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高標準,高效率。熟悉審批服務法律法規,依法行政能力強。精通本崗位的業務知識和相關技能,熟練崗位操作規範,具有較高的服務技能和信息技術技能。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活動,爭取在活動中取得好成績。
5.工作表現良好。認真履行職責,圓滿完成審批服務任務,審批服務差錯率和投訴率為零。
四、選擇方法
1.因工作量小,窗口月度考核得分,不能評為“紅旗窗口”,但本月能認真遵守中心規定,為群眾提供優質文明服務的窗口,將作為優先評選的參考。
2、評選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其中:
(1)服務得分(滿分60)。根據《濰坊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考核辦法》計算該窗口月度考核得分,乘以60%即為得分。
(2)出勤得分(滿分30分)。考勤是指窗口工作人員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時上班,因服務審批和正常請假的視為考勤,因非服務審批、事假、病假的視為缺勤。出勤分=出勤率×30分,出勤率=實際出勤時間÷出勤時間×100%。
(3)中心管理人員得分(滿分10)。中心管理人員得分是中心管理人員根據日常巡查、電子巡查、群眾投訴等情況,從窗口綜合評價中得出的得分。
3.市政府政務服務辦考核監督科根據評選標準對各窗口文明服務情況進行考核總結,評選出6個月度“文明窗口”,從月度“文明窗口”中推薦6個月度“文明服務標兵”。
動詞 (verb的縮寫)選擇和獎勵
1.獲得月度、年度“文明窗口”、“文明服務標兵”的,由中心給予表彰,並及時反饋給窗口單位。
2、評選結果將作為窗口和個人年終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本辦法由濰坊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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