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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慶市直遴選公務員公告378人

#遴選# 導語2019年重慶市直遴選公務員公告已發布,為了方便廣大考生的查閱,下面 考 網為您實時做出的更新。

為進壹步優化我市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重慶市轄區組織實施2019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壹、遴選名額和職位

 本次***遴選公務員378名。具體職位見《2019年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具體見重慶市委黨建門戶網)。

 二、遴選對象和資格條件

 (壹)遴選對象

 1.市經濟信息委、市教委、市知識產權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委、市監獄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審計局、市政府外辦、市國資委、市統計局、市機關事務局、市金融監管局、市政府駐上海辦、兩江新區管委會、市檢察院、市檢察院二分院、市檢察院三分院、市總工會、市文聯、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市委黨史研究室、市誌辦遴選對象:區縣級機關(單位)、街道機關、市級機關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市垂直(統壹)管理部門和中央在渝單位所屬的區縣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壹級主任科員及其以下職級或相當職務公務員。

 2.市交通局所屬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市審計局所屬區縣局、市市場監管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巴南區、長壽區、永川區、銅梁區、梁平區、豐都縣遴選對象:區縣級機關(單位)、街道機關、鄉鎮機關、市級機關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市垂直(統壹)管理部門和中央在渝單位所屬的區縣級機關以及區縣級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壹級主任科員及其以下職級或相當職務公務員。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6)具備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除選調生外,應符合所在區縣、部門或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要求;沒有規定的,須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區縣、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2.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報名相關時間的計算

 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最低服務年限、現機關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學歷學位和職業資格證(書)時間等截止時間均為2019年8月31日,按照整月計算。

 年齡按照“對年對月對日”計算,要求“30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8年8月15日以後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

 三、報名程序

 (壹)職位查詢

 各遴選機關的遴選職位、資格條件詳見《遴選職位表》。遴選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壹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遴選有關政策解答,請參閱《2019年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解答》。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遴選職位專業名稱不壹致,但報考人員認為本人所學專業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向遴選機關提供相關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經遴選機關審查合格同意後,報考人員方可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上述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前未按規定要求向遴選機關提交申請的,視為專業不符合遴選資格條件。

 (二)網上報名

 1.誠信報考。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遴選機關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報考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遴選職位表》、考試大綱和《2019年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解答》等資料,慎重選擇報考職位。報考時,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在遴選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誠信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或惡意註冊幹擾正常報名秩序的,壹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提交申請。公開遴選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9:00。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我要辦”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欄,進入報名系統,按照規定流程、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根據報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自身實際情況,只能選擇壹個單位中的壹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壹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報考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並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上傳的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壹切後果,由考生負責。

 3.照片審核。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電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9年8月20日9:00前進行修改上傳,重新等待審核。2019年8月20日9:00至8月21日9:00期間,電子照片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修改。

 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後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後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應在2019年8月21日9:00前,登錄報名系統繳費。《綜合知識測試》考試收費50元。未在規定時間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每壹個職位報考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須達到《遴選職位表》中規定的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委組織部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

 因報考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不改報其他職位的,市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其考試費用。

 (四)打印報名信息表

 繳費成功的人員,應立即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妥善保存,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確認參考的人員,於2019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9: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未及時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四、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壹)筆試

 1.筆試必考科目由市委組織部統壹組織,具體時間為:2019年9月8日9:00-11:30。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分值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2.市科技局、市商務委、市審計局、市政府外辦、市國資委、市統計局、市檢察院、市檢察院二分院、市文聯等9個機關設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考試,分值為100分。考試由遴選機關組織,具體的考試時間、考試地點、測試內容、合格分數線等詳見考試大綱。《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可於2019年9月17日9:00後登錄遴選機關網站相關欄目查詢。

 3.筆試成績計算方法:未設《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考試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加分;設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考試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成績×5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50%+加分。

 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綜合知識測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分別由市委組織部和遴選機關劃定,低於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下壹遴選程序。

 《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以及現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請於2019年9月30日9:00後登錄“七壹網”或“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相關欄目查詢。

 (二)筆試加分

 對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報考人員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近三年(即2016-2018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獲優秀等次的,每獲壹個優秀等次加1分;對近三年(即2016-2018年)因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獲三等功的加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加分累計不超過3分。

 符合筆試加分的人員,請在2019年9月9-10日向所報考的遴選機關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加分申請、年度考核優秀證書或嘉獎文件(年度考核結果已確定但證書或文件未下發的,需提供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現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各遴選機關在9月12日前將加分人員的加分資料初審匯總後報市委組織部,經市委組織部復核,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加分。

 (三)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9年10月9-12日。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按照下壹程序規定的比例確定。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網上報名通過後的考生報名信息表、《2019年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按時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出現缺額的,其缺額由遴選機關在《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輪次由遴選機關確定。經遞補未達到面試規定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委組織部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遞補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12日。

 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後,進入下壹遴選程序的人員,無故放棄的,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發現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體能測評

 市交通局所屬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職位設有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市交通局在2019年10月11-13日組織實施。

 在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若進入體能測評最後壹名筆試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進入體能測評。達不到體能測評規定比例的,由市交通局商市委組織部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體能測評的所有項目全部達標的為合格,不合格人員不能進入下壹遴選程序。體能測評結果由市交通局在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束後,不再遞補人員進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參照《關於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103號)、《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執行。

 (五)面試

 面試開始時間為2019年10月19日9:00,考生報到時間為10月19日8:00前。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和遴選機關***同組織實施。面試參照《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5〕93號)和《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09〕15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在現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依據規定的面試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面試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委組織部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於60分的,不能進入下壹遴選程序。

 參加面試人數與遴選名額比例低於2:1的職位,該職位所有考生面試成績還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壹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壹遴選程序。

 面試人員面試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五、體檢和考察

 (壹)組織機關。體檢和考察由遴選機關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遴選機關另行通知。

 (二)體檢、考察順序及人選確定。體檢、考察順序由遴選機關確定,各遴選機關確定的體檢、考察順序詳見《遴選職位表》。

 先體檢後考察的,體檢人選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順序,結合遴選名額,按規定比例確定。若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並列進入體檢)。

 先考察後體檢的,考察人選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順序,結合遴選名額,按規定比例確定。若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並列進入考察)。體檢人選按照考察結果1:1等額確定。

 (三)體檢要求。體檢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有關規定實施。

 (四)考察要求。考察比例按照《遴選職位表》規定實施。實行差額考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不帶入差額考察環節。

 考察重點為德、能、勤、績、廉、崗位匹配度、政治業務素質等。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註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

 遴選機關應認真制定考察標準和工作方案,並及時與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溝通。

 (五)遞補規定。體檢或考察環節出現缺額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委組織部決定是否繼續進行遴選。繼續組織遴選需要進行遞補的,在上壹環節合格人員中按報考同壹職位的其他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擬遴選人員確定後由遴選機關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有試用期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辦理轉任手續,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七、其它

 市委組織部負責對遴選機關和考試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人員要嚴格執行幹部人事紀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中***重慶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63895924、6389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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