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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警察學院法學專業好嗎?

廣東警察學院法律系簡介

廣東警察學院法律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廣東革命幹部學校,成立於1952。學校於1956並入原廣東省政法幹部學校。主要培養法院、檢察院、司法、民政、監察部門的在職幹部,下設哲學教研組和政法教研組。65438至0958年,廣東省委決定合並組建新的廣東政法幹部學校,下設政治理論教研室、政法教研室、公安教研室、武警教研室,用於輪訓政法系統基層領導。1983,改為廣東省政法幹部學院;1984,改為廣東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1988變更為廣東省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設有法學基礎理論、刑法與民法、經濟法等六個教研室。1988年3月,民法的法學基礎理論、刑法、經濟法教研室合並成立法學部。法學專業從1983開始招生,從事成人大專教育,為廣東、海南輸送了大批優秀的政法人才。

為適應廣東經濟的快速發展,1992年底,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在廣東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的基礎上成立廣東公安學院,從1993開始招收法學專業學生。1998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人民警察學校並入廣東公安學院。合並後可以整合資源,有濱江和嘉禾兩個校區。學院主要以普通學院、成人學院、業余學院、全日制文憑班等教學培訓為主。嘗試學習,文秘(司法方向),公安等專業。

2004年,學校升格為本科院校,更名為廣東警察學院。法律系有四個教研室:法理學、刑法、民法和商法。9月,第壹批法學本科生入學。目前法學本科1733,法律事務本科859。

法律系擁有壹支教學經驗豐富、具有壹定科研水平、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專任教師43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1人,講師21人;博士、博士生5人,碩士以上學歷29人。擁有壹批教學科研優秀人才:南粵新銳人才1人、廣州市首屆傑出中青年法學家1人、廣東高校“千人計劃”培養對象2人、廣東警察學院首屆名師1人、學科帶頭人2人、中青年培養對象2人、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1人、中山此外,在中國法學會各專業研究會、全國政法院校經濟法研究會擔任副會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的有8人。

法學專業課程建設

課程建設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培養復合型法律通用人才和應用型公安法律人才的基本手段和措施。本專業根據高等學校本科法學專業的課程要求,結合學院特點,設計了較為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和結構,充分體現了厚基礎、寬口徑、重實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理念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壹是建立了以“專業主幹課程、專業核心課程、專業特色課程”為核心的課程體系。

首先,本專業開設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經濟法、商法、知識產權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14門法學專業課程,經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批準,

其次,還有立法法、合同法、公司法、婚姻家庭法、金融法、侵權法、港澳臺法、外國法制史、律師與公證、證據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海商法、環境法、司法職業綜合訓練等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

再次,結合學院資源優勢,法學方面還有其他特色課程,如公務員法、警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許可與行政復議法、治安學基礎理論、治安管理、國內治安學、刑事科學技術概論、預審、犯罪學、犯罪心理學、警察戰術、涉外警務、公安機關偵查辦案程序等。

對於專業主幹課程和專業核心課程的設置,普通高校的相近專業可能也差不多。然而,不同類型的學校定義了不同的專業課程範圍。該專業依托公安院校的獨特資源,以公安基礎知識課程為特色課程,是普通院校同類專業所不具備的。

二是設置了“公共基礎課+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素質教育課+畢業論文與實踐”五大模塊的總體課程結構。

在大學預科教育階段,本專業的課程體系主要按照“專業性、應用性、技能性”的培養模式設置,采用“公共基礎課+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畢業論文與實踐”的課程結構,公共基礎課比重較低。如2004、2005、2006年專科三個年級,公共基礎課學分占比分別為29%、29%和20%,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學分占比分別為63%、63%和71%,體現了“基礎夠用”,升格後專業根據本科人才培養目標對課程體系進行了較大改革,采用“公共基礎課+專業必修課+專業五模塊課程結構如2004、2005、2006年本科三個年級,公共基礎課和素質教育課的學分占總學分的36%,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的學分分別占總學分的54%、56%和55%。而且選修課和素質教育課的數量也在逐年增加。2004年只開設了30門課程,2006年開設了70門課程,其中警察相關課程20門,體現了本科教育在綜合素質培養方面的特色。

第三,構建“課堂實踐教學+社會實踐+專業實踐和畢業論文”的實踐教學體系。

本專業壹直重視本科生的實踐教學。根據本專業特點和“復合型法律通用人才、應用型公安法律專門人才”培養目標,構建了“課堂實踐教學+社會實踐+專業實習、畢業論文”的實踐教學體系,突出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實踐教學計劃完善,要求明確,管理規範,實訓實習基地能滿足教學需要,利用率高,教學效果好。

(壹)課堂實踐教學

本專業學生的課堂實踐教學由兩部分組成:壹是專業課的實踐教學,包括課堂討論、課堂發言、庭審觀摩、模擬庭審、法律知識競賽等。目前專業課有實踐教學的課程12門,占116課時。二是專門開設了“司法職業綜合訓練”實訓課程,54學時。

(2)社會實踐

本專業學生的社會實踐由軍訓和假期見習組成。社會實踐是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重要途徑。本專業通過軍訓、宣傳、社會調查、社區服務,使學生深入了解國情、社情、民情,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職業信念和社會責任感。如組織學生代表每年到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雲城街道雲樓村開展“下鄉”社會實踐活動,組織青年誌願者開展社區服務等。例如,2007年9月,學生社團“法學會”的部分成員在廣州市海珠區濱江街道辦進行了法律義務咨詢,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3)專業實踐

專業實習為畢業實習,本專業集中在第七學期,歷時12周。專業實習是思想教育、職業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的重要環節。本專業高度重視校外實習基地建設,把專業實習作為最重要的工作,不斷拓展實習渠道,著力建設壹批高質量的實習基地。目前已與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大眾、廣東海雲天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實習基地建設協議》。這些實習單位都是行業內業績突出、管理先進的單位。如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2001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模範檢察院”榮譽稱號,2002年、2007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示範院”。海珠區人民法院於2000年和2001兩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滿意的好法院”稱號。

(4)畢業論文

本科畢業論文是培養學生科研能力,提高學生綜合能力和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重要和最終的實踐環節。也是衡量教學水平、認證學生畢業和學位資格的重要依據。本專業學生的畢業論文寫作時間為8周。

法學專業學科建設

學科建設是學院發展的基礎。

法學專業圍繞“復合型法律通用人才和應用型公安法律專門人才”的本科人才培養目標開展學科建設和專業建設,牢固樹立“人才培養是基礎、質量是基石、教學工作是中心”的理念,在師資隊伍、課程設置、學科方向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初步完成了專科教育向本科教育的跨越。

1.初步形成了不同學科的學術梯隊。包括以譚靈教授為首的民商法學術梯隊、教授為首的訴訟法學學術梯隊和以沈教授為首的法理學與法制史學術梯隊。

2.學科建設優勢逐漸顯現。本專業以訴訟法、行政法、刑法為重點,以民法、商法、經濟法為優勢加強建設。科研、教學、科研成績顯著,學科優勢逐步顯現。

3.專業特色逐漸形成。通識課程和特色課程的合理設置,使本專業學生更好地了解法律專業知識和公安業務基礎知識,初步具備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本科法學專業

法學是研究法律或規律、特定的社會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學科。

廣東警察學院法學專業三年制本科源於十五年普通專科教育和半個多世紀成人教育的積累。法學專業作為壹級學科,承載著公安學科在學院的拓展空間,是建設合格普通公安院校的基礎和支撐。

法學專業現有學生1733人,專任教師45人,是壹支教學經驗豐富、科研水平高、結構合理的教學團隊。高級職稱占33.4%,碩士及以上學歷占68.9%,中青年教師占86.7%,91.1%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吉林大學等五所政法大學和重點綜合性大學。專業主任譚玲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理事,全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會副秘書長,廣東省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廣州市首屆“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廣東警察學院學科帶頭人、名師。

法學專業本著“人才培養是基礎,質量是基石,教學是中心”的理念,圍繞“應用型公安法律人才”培養目標,構建了“公共基礎+專業骨幹+專業核心+素質教育+畢業論文與實習”和“課堂實踐教學+社會實踐+專業實習與畢業論文”科學合理的課程結構體系。

其中廣東警察學院法律系主任譚玲被人大選舉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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