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解決字體的版權侵權問題?
1,調解
調解組織可以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等部門,也可以是其他社會組織和群眾團體。版權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都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調解協議沒有法律強制力,不能強制執行。達成協議後,如果壹方反悔,拒絕履行調解協議,調解協議即失去效力,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2.仲裁
著作權仲裁由著作權仲裁機構進行,主要適用於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而且版權合同中必須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進行仲裁。著作權仲裁機關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約束力。壹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壹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訴訟
訴訟是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主要方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當事人之間調解不成,達成調解協議後壹方反悔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執行仲裁申請的人民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的,有權不予執行,當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著作權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從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復制品和違法活動所涉及的財物。
2.侵犯版權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拍攝、錄像或者改編、翻譯、註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不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
(七)未經表演者許可,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相關權益的行為。"
著作權侵權就是著作權侵權,著作權侵權案件的解決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具體分析,或者發現著作權侵權後,也可以向知識產權總局投訴,知識產權總局可以對著作權侵權人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