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縣處級副職。
縣處級副職包括
縣(縣級市、區、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副縣(區)長、副(區)縣人大、副(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副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副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副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副局長、XX區XX街道辦事處副書記、副主任)。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德陽市民政局副局長、佛山市順德區副區長)。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團副職幹部(如新疆兵團農八師150團副團長、副政委、工會主席、總農藝師、總會計師)。
擴展資料
區劃調整後,荔灣區公安分局按照“務實、創新、跨越”的工作思路,勵精圖治,全面推進精確打擊策略,打擊犯罪的效率和質量進壹步提高;不斷強化動態布警能力,社會治安防控能力和效果得到凸現;大力推進“三基”工程,公安基礎工作進壹步夯實;堅持從嚴治警,狠抓規範化建設,隊伍精神面貌煥然壹新。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