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在國高申報時必須註冊成立壹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擁有核心知識產權,核心知識產權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撐作用。
三、發揮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規定範圍內。
四、企業從事研發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五、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時間不足三年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上壹年度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得低於5%;
(2)上壹年度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之間的企業,比例不得低於4%;
(3)上壹年度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得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不得低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60%。
五、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年收入的比例不得低於60%。
六、企業創新能力評價符合相應要求。
七、企業在國高申報時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四十壹條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企業與其關聯方***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