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戶詢盤。2.報價磋商。3.簽立訂單。4.下達生產通知。5.驗貨。6.制備基本文件: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業發票,裝箱單等文件。7.辦理商檢。(以下是船務流程)8.租船訂倉:9.安排拖櫃,將貨物運送到貨代倉庫。10.委托報關:11.獲得運輸文件:12.準備其他文件:商業發票、FORMA原產地證書或壹般原產地證、裝運通知、裝箱單。13.交單:13.1.采用L/C收匯的,應在規定的交單時間內,備齊全部單證,並嚴格審單,確保沒有錯誤,才交銀行議付。13.2.采用T/T收匯的,在取得提單後馬上傳真提單給客人付款,確認收到余款後再將提單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給客人。13.3.如果T/T收匯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櫃的,要等收款後再安排拖櫃。拿到提單後可立即寄正本提單給客人。14.業務登記:每單出口業務在完成後要及時做登記,包括電腦登記及書面登記,便於以後查詢,統計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對外貿易以及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本法所稱對外貿易,是指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和國際服務貿易。《中華人民***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條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依照本法主管全國對外貿易工作。《中華人民***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四條國家實行統壹的對外貿易制度,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公平、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