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戰略聯盟必須建立在雙方需求的基礎上。
⑵建立合適的組織。從成功的國際戰略聯盟來看,其組織結構有兩個特點:
新的組織結構必須對整個市場需求和競爭條件的變化做出快速而靈活的反應。
②新的組織結構必須有廣泛而完善的信息反饋網絡。
(3)保護聯盟各方的技術資產。
(4)有效協調和管理國際戰略聯盟。
5.溝通文化差異,創造新的企業文化。新的企業文化至少應該包括三個方面:
(1)根據各方的實力和意圖,確定聯盟的長期目標。
②聯盟中各方的關系應以實現產品開發、生產和營銷領域貢獻的基本平衡為目標。因此,所有合作夥伴都需要建立相互學習和相互依賴的概念。
(3)國際戰略聯盟在戰略目標上側重於* * *同發展、* *同生產某種產品或* * *同進入市場的全過程,各方應協調壹致。
(6)發展多方向的聯盟與合作。多邊聯盟的形式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任何兩方聯盟解體帶來的危機,可以比單壹聯盟更廣泛、更好地利用跨國企業的綜合優勢,從而優化技術水平,開拓國際市場。
國際戰略聯盟與國際合作、合資企業的區別①合資企業與合作企業的夥伴關系存在主次地位,出資多的壹方占據主導地位。在國際戰略聯盟中,夥伴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通過平等合作,戰略聯盟使各方的決策符合各自的利益和相同的利益。
(2)國際合資企業應對合資各方在資本、勞務、技術、融資來源、市場渠道等方面的貢獻做出嚴格規定,而跨國戰略聯盟對資源和能力的貢獻不做任何規定,完全由合作方決定。
(3)在戰略的實施上,合資企業對既定運營實施的每壹個環節都要有完善的管理體系,而戰略聯盟沒有統壹的管理體系,所以對戰略實施的每壹個環節的控制基本上都是通過市場力量來進行的。在政治風險方面,合資企業和合作企業中的外國合作夥伴需要獨自承擔來自東道國的政治風險,而對於戰略聯盟來說,基本上沒有政治風險。此外,在經營風險方面,合資企業的戰略目標產品是在內部增值生產鏈持續增值後在市場上實現其價值,戰略產品的銷售情況即價值實現情況會維護各合作方的利益,這將導致經營風險增加。國際戰略聯盟的戰略產品是通過合作夥伴之間的外聯和互聯增值生產網絡逐漸增值的,戰略產品的銷售只對終端企業的利益產生直接影響。
利潤分配的主動性
國際合作經營的合夥人根據各自的投資比例確定具體的利潤分配方案。而國際戰略聯盟的合作夥伴都從該環節的商業活動中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