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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名單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名單包括變流技術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超聲醫療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油氣勘探計算機軟件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工業環境保護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煉焦技術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煉油工藝與催化劑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有機原料催化劑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合成纖維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橡塑新型材料合成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聚烯烴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屬於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類國家科技創新基地,面向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和重點工程建設需求,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和試驗研究、重大裝備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實驗驗證,突破關鍵技術和核心裝備制約。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心職能

(1)根據國家和產業發展的需求,研究開發產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急需的關鍵***性技術;

(2)以市場為導向,把握技術發展趨勢,開展具有重要市場價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統集成;

(3)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技術轉移和擴散,持續不斷地為規模化生產提供成熟的先進技術、工藝及其技術產品和裝備;

(4)通過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和開展國際合作交流,促進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

(5)提供工程技術驗證和咨詢服務;

(6)為行業培養工程技術研究與管理的高層次人才。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的申報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符合建設領域及相關要求:申報單位應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工程中心建設領域及相關要求。

2、擁有重大科技成果:申報單位需要具有壹批有待工程化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良好市場前景、處於國內領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同時,應具備國內壹流水平的研究開發和技術集成能力及相應的人才隊伍。

3、具備工程化研究驗證環境:申報單位需要具有以市場為導向,將重大科技成果向規模生產轉化的工程化研究驗證環境和能力。

4、實現技術轉移和擴散的能力:申報單位應能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技術轉移和擴散,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並有能力形成良性循環的自我發展。

5、技術經濟分析能力:申報單位需要具備對科技成果產業化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如果條件允許,還應擁有工程設計、評估及建設的咨詢與服務能力。

6、法人形式:原則上,申報單位應采用公司法人形式。如果是其他有效的組織形式,也需要進行詳細說明。

7、工程中心董事會(理事會)構成:工程中心的董事會(理事會)應包含至少兩名獨立董事(理事),這些獨立董事(理事)應由相關主管部門選派,並壹般由熟悉工程中心所在行業情況的高級技術或管理專家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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