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妳介紹壹下當前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中需要註意的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妳。
壹、不符合申報條件。(1)成果形式不屬於資助範圍。包括應用研究成果、論文集、數據庫、教科書、通俗讀物、個人申報譯著、簡單的文獻資料匯集以及古代典籍點校。(2)申報成果為答辯未滿三年或滿三年未作出重要修改的博士論文。博士論文答辯後滿三年且修改幅度超過30%以上的方可申報,修改內容包括主要觀點、內容結構、研究資料、篇幅拓展等各個方面。(3)申報成果已經出版。後期資助項目不接受已出版成果修訂版或再版的申報,申報成果必須尚未出版,且與已出版著作的重合內容不得超過10%。
二、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範。(1)申請書填寫不完整、不真實。有的申請書3位正高職稱推薦人的相關信息和推薦意見沒填或者虛假。有的申請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者誤填、瞞報。(2)申報書稿未能有效匿名。在成果封面、目錄、行文或後記中透露了申請人有關信息。(3)申請書及活頁未按要求報送。申請書及活頁均需報送2份,其中1份送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單位。(4)申請評審回避不當。申請書中所列申請回避3位評審專家壹欄可以不填,但不要隨便填寫,要填寫確實可能影響評審公平公正的評審專家。
三、申報成果學術規範性較差。(1)不符合學理邏輯和學術規範。如“研究史”沒有立足於史的客觀敘述,缺乏歷時性的邏輯。(2)缺少基本的文獻梳理。(3)不符合引文規範。參考文獻、註釋等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4)有的存在抄襲、剽竊行為。
四、違反申報程序。有的申報材料未經申請人所在單位和所屬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者在京委托管理單位審核。目前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有兩個途徑:壹是個人自行申報,二是出版社推薦申報。這兩種途徑均需要經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所在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單位確認,以及3位正高職稱專家或我辦認可的出版社出具推薦意見後,方可申報。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各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單位負有審核責任,要對作者個人情況、申報信息等進行核實,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