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科技部星火辦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地區和各部門報送的國家級星火計劃項目進行認定,並負責編制國家級年度星火項目計劃。於每年四月底前下達到各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向項目承擔單位頒發“國家級星火計劃項目證書”,並向國家銀行推薦貸款項目。
5.凡列入國家級星火計劃的項目要組織驗收。面上項目的實施管理和驗收組織工作由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第二十壹條 重點項目的申報、審批、實施管理和驗收程序:
1.國家級星火計劃重點項目由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申報。
2.申報重點項目的單位必須據實填報星火計劃項目申報書、星火計劃重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見附件2)以及專家初步論證意見等有關資料,經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壹式十份報送科技部星火辦。
3.科技部星火辦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公開、公平、公正地評審、認定,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4.重點項目立項後1個月內,由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項目承擔單位按要求與科技部簽訂科技開發項目任務書(見附件3),壹式六份報送科技部星火辦。
5.簽署項目任務書後,科技部會同財政部按財政撥款制度規定下達國家級星火計劃重點項目財政支持經費。國家財政支持經費要嚴格按照國家科技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使用,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6.重點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嚴格履行項目任務書規定的各項義務,在項目實施期間,每年壹月底前將上年度國家級星火計劃重點項目年度執行情況簡表(見附件4),報送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抄報科技部星火辦。
7.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本部門重點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對未履行項目任務書有關規定的應及時糾正,對發生問題的要及時報告科技部星火辦。科技部星火辦將對重點項目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對嚴重違反項目任務書並在指定期限內未能予以糾正的,科技部將撤銷項目,追繳國家財政支持經費。
8.科技部星火辦組織或委托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重點項目的驗收工作。重點項目要在項目完成後3個月內向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驗收通過後1個月內,將有關材料報科技部星火辦備案。凡驗收未通過的重點項目,除確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情況外,科技部星火辦將視情況予以通報。
9.凡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科技成果,符合鑒定條件的,可向有關部門申請成果鑒定。
第二十二條 建立星火計劃年度報告制度。各省及部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報本地區和本部門的星火計劃年度執行情況報告(編報內容見附件4),並於每年壹月底前報送科技部星火辦。科技部星火辦負責匯總和編制全國星火計劃年度執行情況報告,於每年四月份向社會發布。
第五章 宣傳與獎勵
第二十三條 各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星火計劃的工作與成就、各地在實施星火計劃中取得的成功經驗等,擴大星火計劃的社會影響。
第二十四條 中國星火計劃網站(sp.org.cn)是科技部面向社會公布信息的主要窗口。星火計劃的政策信息、工作重點、實施內容等將通過該網站向社會公布。各省級星火計劃主管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星火計劃網頁,實現全國星火計劃的網絡鏈接和資源***享。
第二十五條 各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在星火計劃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優異成績的集體與個人進行表彰與獎勵。
星火計劃產生的歷史背景
七十年代末期,中國經濟體制的改革率先在農村起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建立,激發了億萬農民勞動致富的熱情,使中國農村生產關系發生了壹次重大變革。進入八十年代以後,鄉鎮工業發展迅猛,農業經濟空前活躍。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商品化使農民越來越認識到科學技術的重要性,從而使農村普遍產生了對科學的需求和渴望。1985年3月,中國政府在全國實行科技體制改革,進壹步明確了“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科技發展方針,為廣大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面向農村經濟主戰場、向農村推廣科技成果、幫助農村發展經濟提供了契機。中國是壹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百分之八十,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是實現中國現代化的關鍵,從這個基點出發,順應全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形勢和農村生產力發展的需要,1985年5月,國家科委向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抓壹批短、平、快科技項目促進地方經濟振興”的請示,引用了中國的壹句諺語“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譽名為“星火計劃”。寓意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將燃遍中國的農村大地。1986年初中國政府批準實施這項計劃。
星火計劃的主要任務和奮鬥目標
認真貫徹中國政府關於大力加強農業,促進鄉鎮企業健康發展的方針,引導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增加有效供給,推動科教興農。積極促進並實際推動農村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引導農民改變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建設壹批以科技為先導的星火技術密集區和區域性支柱產業;推動鄉鎮企業重點行業的科技進步;推動中國西部地區經濟發展,培養農村實用技術和管理人才,提高農村勞動者整體素質。
星火計劃的奮鬥目標:加快農村工業化、現代化和城鎮化建設進程,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推動農村早日實現小康,並向更加富裕和文明的現代化農村的目標前進。
星火計劃的宗旨
星火計劃是經中國政府批準實施的第壹個依靠科學技術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計劃,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科技發展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宗旨是:把先進適用的技術引向農村,引導億萬農民依靠科技發展農村經濟,引導鄉鎮企業的科技進步,促進農村勞動者整體素質的提高,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星火計劃的主要內容
支持壹大批利用農村資源、投資少、見效快,先進適用的技術項目,建立壹批科技先導型示範企業,引導鄉鎮企業健康發展,為農村產業和產品結構的調整作出示範;開發壹批適用於農村、適用於鄉鎮企業的成套設備並組織批量生產;培養壹批農村技術、管理人才和農民企業家;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推動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和農村規模經濟發展。
星火技術密集區:在壹定的經濟區域內,按照星火計劃的宗旨,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管理、技術、人才、資金綜合集成,生產要素配置優化,產業的產品結構合理,經濟、科技和社會全面進步的農村區域經濟綜合發展示範區。星火技術密集區是星火計劃擴大實施規模和效益,在單項開發、區域性支柱產業的基礎上,進行農村區域經濟綜合開發的示範區。
星火區域性支柱產業:在壹定的經濟區域內,依靠科技進步,為科學技術大規模進入農村,與農村經濟密切結合發揮了先導作用。開發具有區域資源優勢的主導產品,形成規模、並能帶動企業和相關產業發展,實行集約化、規模化、產業化經營,在區域經濟中占有相當比重和作用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