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我正在吃飯。這頓飯糟透了,我快窒息了。我接到淩敏老師的電話,說現在有壹個大事件,發表在九月份的《時尚》雜誌上。
有壹張有淩雅麗設計作品PS的圖,但文中提到的設計師是韓峰。
韓風是誰?雜誌怎麽說?妳怎麽拿到照片的?外灘18叫什麽?韓楓怎麽說?
首先在我腦海裏蹦出來的是壹大堆問題。我說,淩先生,妳放心。雅麗,妳也別擔心。
那些飯壹直沒咽下去,就沖了出來,跑到最近的兩家便利店。沒有賣的,他們只好耐心等紅燈過延安西路,找個報刊亭買壹份。
(我壹般不會主動買),還是壹年壹期+壹期補充,很重。我在報攤打開了205頁,完全正確!轉身離開,把那份增刊留在報攤,然後跑回去拿!
-
文章是關於美籍華裔作家譚恩美(即《喜福會》的作者)將她的第二部小說改編成同名舞臺劇《接骨師》的故事。
女兒,服裝設計由另壹位中國女設計師韓楓承擔。這部電影將於9月在舊金山歌劇院上映。
文章詳細介紹了作品的靈感來源。。。。現在看來都是編的。
分析她的過程,其實就是把淩雅麗的衣服“借”到她的工作室,拆解分析,PS照片,定型;
然後交給劇組(這是其中壹個配角的服裝,見下圖)簽合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現成的衣服公之於眾。
對了,她還拍了壹個構成服裝主體部分的“花”。
然後我在演出劇場的官網上找到了海報,把它變成了彩色的靜止圖片,這是效果圖。
-
淩雅麗:(之前寫過壹篇博文,說BCBG涉嫌抄襲淩雅麗的作品,但她不認為是抄襲)。
2001畢業於中國美術學院,留校從事教學和設計工作。
旗下擁有LYL高端成衣品牌和LYL高端定制品牌,目前在外灘18號有零售,並將於今年下半年正式開設專賣店。
曾在國內外多次獲獎,個展、群展經驗豐富(不詳細)
她的設計、制作、選材都有鮮明的個人原創特色,不可復制。
-
根據網站整理的韓楓的資料,今天第壹次聽說這個設計師,所以不評價她的設計。
韓楓:女,中國美術學院裝飾設計專業。
1985畢業後去美國結婚。
1994開始紐約成衣發布,擁有韓風紐約品牌。
2004年3月,韓楓受上海外灘3號邀請,開設第壹家品牌專櫃。
2005年,紐約工作室遷至上海。
2006年,他是英國導演安東尼·明格拉執導的歌劇傑作《蝴蝶夫人》的服裝設計師。
2008年成為舞臺劇《接骨師的女兒》的服裝設計。。。。。
-
譚恩美是《喜福會》和《接骨師的女兒》的作者。
-淩雅麗給我整理的圖片說明。
2007年3月,上海於2007年3月20日晚發布了《於和·莫蝶》主題作品。
2008年9月,《VOGUE中國》雜誌第205頁刊登了韓楓為舞臺劇《接骨師的女兒》設計的圖紙。
無服裝作品
2008年,舊金山歌劇院官網上的劇照海報還是PS圖,不是現成的照片。
-
我嘗試聯系韓峰本人,暫時沒有結果。
想必這個時候韓楓正在美國或者中國的某個地方制作古裝吧!
這時,淩雅麗傷心地對我說:“她壹定是做好了對付我的壹切準備。我該怎麽辦?”
-
他們畢業於同壹所學校,韓楓比中國著名設計師淩雅麗低壹屆。淩雅麗照片中的所有作品都是手工制作,耗時較長,早在去年3月就在外灘18號展出過。
而且他們兩個在這家店都有零售作品,只是沒有直接接觸過。直到他們看了雜誌,淩雅麗才知道了壹些關於她師姐的事情。
要不要刺海外媒體?讓外國人看我們的笑話!這部舞臺劇已經賣了多少票了!買過票的人壹定會帶著美好的期待看著這夢幻般的服裝。
她周圍的人是怎麽支持她完成這壹切的?對上海時尚界稍有了解的編輯或記者,看到圖片就能看出淩雅麗的符號和元素!
先了解壹下,Vogue雜誌的編輯常年在北京,所以不知道淩雅麗是誰。更別提她的設計了!
韓楓本人呢?她冒著很大的風險,借鑒了別人的作品,也沒什麽。她用電腦畫圖(我猜是她的助手幫她處理的)。
整合成了自己的靈感!成了女鬼角色的精美古裝稿!
我現在非常好奇的是成為海報封面的那套服裝的真實模樣!如果那天我能站在劇場後臺,我會好好看看這件漂亮的“鬼”禮服。
-
8月21補充:
什麽是時尚?上次提到了自己的觀點。是滿足精神層面的虛榮的商業藝術。它與經濟、文化密切相關,甚至可以相互影響,甚至影響政治(法國第壹夫人就是明證)。
談我最初的理解,也就是中國普通人的理解,我覺得聽到巴黎、米蘭這幾個字,是每個學生夢寐以求的舞臺,是世界聞名的標誌。
觸動人靈魂的,是它帶給人對“美”的向往。這麽美的東西也有“醜”的壹面,也是我人生中第壹次真正體會到。
-8月25日。
由於韓楓對此事態度凍結,淩雅麗公司決定起訴,並委托律師發函上海韓楓工作室。因為她申請了外觀設計的版權保護,國內的官司並不是太大的問題!
但是在美國,我們搜索了《紐約時報》采訪的作者信息,上海譯文出版社的該書譯者信息,譚恩美的主頁,韓楓的主頁。目前找不到他們任何壹個人的聯系方式,給舊金山的歌劇院寫過信,也沒有回復!
只等好心的文森特(熱心的飛度教授答應幫我聯系劇院)和山的美國律師朋友回復!那邊現在是淩晨嗎?我趕時間!
-
8月26日,Jenliu發郵件中國設計師的東西,如果沒有在美國註冊,就不能保護!所以我們得另想辦法!
除非設計者在美國也有設計專利或版權註冊,否則中國版權註冊或中國設計專利在中國以外(在舊金山)沒有任何效力。)
設計師也許可以在中國停止使用歌劇的相同服裝,但在美國不行。
就侵權而言,並不總是要求精確的復制,有時,基本要素也起作用。
——瑞克幫我找到了美國影院的聯系方式。非常感謝!
壹封來自律師的信。
律師函
上海韓風工作室:
我是上海成金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受上海魔豆藝術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委托,就您涉嫌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壹事給您寫信。
據該公司介紹,該公司的設計者淩雅麗於2007年3月20日晚公開表演了《於和墨蝶》系列作品,該公司已為該系列作品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公演結束後,“於和墨蝶”系列作品自2007年4月起在外灘18號展出。妳公司未經本公司許可,借用外灘18號的上述作品。後來,公司發現貴公司的設計師韓峰為舞臺劇《接骨師的女兒》設計了服裝作品。這幅作品的照片發表在《VOGUE》雜誌2008年第9期第205頁,而《接骨師的女兒》的預告劇照也在舊金山大劇院公布。經分析,本公司認為,貴公司涉嫌利用畫面合成的方法,將兩片淩雅麗的作品直接拼接,制作成接骨師女兒的服裝作品。公司認為妳的行為侵犯了公司的外觀設計專利權。
因此,我司特委托我司律師致函貴司:請在收到本律師函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停止侵權,撤銷舊金山大劇院侵權劇照及相關宣傳資料,在中國《VOGUE》雜誌公開道歉,並對相關侵權服飾進行實質性調整。如果貴公司對此有任何異議,請直接與公司聯系。
我寫信通知妳。
8月31日,舊金山劇院總經理助理回信-。
親愛的科菲:
感謝您8月24日的郵件。舊金山歌劇院認為這是壹個需要在淩雅麗和韓峰之間解決的問題,我們已經相應地將您的信件轉發給了韓峰。在看到妳提到的Vogue中國的故事後,我也想讓妳知道Vogue中國使用的圖像沒有出現在SFO的歌劇宣傳材料中,也沒有反映在我們在舞臺上使用的服裝設計中。
真誠地
馬修·希爾沃克
馬修·希爾沃克
助理總幹事
舊金山歌劇院
-10 10月24日M.style雜誌用了10個P的篇幅來講述事情的始末-
我未發表的文字如下:
真正的謊言在於時尚。
韓風抄襲淩雅麗事件的記錄。
2008年8月,淩雅麗工作室發現,在《VOGUE》中文版9月刊中,有壹篇關於服裝設計師韓楓的采訪文章介紹了她的設計作品,但使用了淩雅麗作品的電腦生成效果圖,而圖紙中的原創作品來自2007年3月20日淩雅麗“雨中蝴蝶”主題發布秀。9月,淩雅麗再次發現更多電腦效果圖的照片出現在《生活》雜誌2008年9月刊上。至此,韓楓已經明顯構成侵權事實。
時尚與生活
事件的緣起,來自於這本世界知名的《VOGUE》雜誌中文版205頁的壹個關於作家與時裝設計師合作的故事。
文章講述了中國作家譚恩美(《喜福會》的作者)將其第二部小說改編成同名舞臺劇《接骨師的女兒》。服裝設計由另壹位中國女設計師韓楓於9月在舊金山歌劇院完成。本文刊登了芭蕾舞劇中壹個幽靈角色——“寶姨”的服裝設計海報。壹看就知道是用photoshop軟件把服裝的部分照片做出來的效果照片。文章詳細介紹了作品的靈感來源——“傳統死者花圈”,服裝上的花被貼上了“韓風簽名花”的標簽。
作為壹個在上海時尚媒體圈多年的記者,我壹眼就能看出,那些衣服的零件其實是另壹位在上海時裝周多次亮相的設計師淩雅麗的作品。只看過壹次淩雅麗發布的人都能記住她的設計特色。作為壹個在國際上有影響力的時尚雜誌,我對上海的這位設計師了解不多。在另壹本生活雜誌上,出現了更多類似的效果圖。韓楓鬥不過記者、編輯和總編輯譚恩美,卻鬥不過群眾的雪亮眼睛。
舊金山歌劇院主頁的海報
就因為《VOGUE》雜誌提到了舊金山歌劇院,記者找到了該劇院的官網。關於該劇的海報作品也是後期PS渲染,服裝只是增加了色彩效果。於是我按照網站上提供的郵箱發了壹封郵件,郵件裏我說明了淩雅麗工作室提供的對比照片和我們發現的疑點。希望影院能考慮取消海報,確保其宣傳資料中沒有關於淩雅麗的設計形象。壹周後,8月31日,我沒有報任何希望卻意外收到了影院的回復。他們說郵件已經轉發給相關人員,而且這是兩個設計師之間的事情,影院承諾其他地方不會有侵權設計。我馬上回復說,我寫的原因是網站上的海報,唯壹的要求就是海報要從網站上撤下來,影院事後就不再回復郵件了。記者註意到,9月13日首映當天網站上沒有更換的海報,在記者發稿時已經悄悄換成了劇中人物的真實照片。
山寨掌門:韓風為何要“偷花”
韓楓是怎麽拿到淩雅麗的服裝作品的?如何編造關於名花的謊言?她是如何從壹個國內默默無聞的設計師成為媒體追逐的對象的?
記者了解到,至少有兩套衣服是通過上海外灘18號的工作人員直接“搬到”韓楓的上海工作室的。直到事發後,淩雅麗工作室對這些衣服進行檢查時,才進壹步確認衣服上的造型花已經被拆除,衣服上的壹朵花已經丟失。
舞臺劇的服裝設計不同於純商業目的的服裝產品設計。前者強調舞臺效果和人物的演繹。我們可以把它比作壹個建築項目,是壹個有特定目的和功能的設計項目。壹個服裝設計項目的完成也是從效果圖開始的。作為壹個舞臺劇的服裝設計師,壹定要了解原著和歷史背景,才能設計出成品。正如《VOGUE》雜誌所說,韓楓之所以能夠在不完全看劇本的情況下設計出服裝效果圖,是因為她采用了“拿來主義”,也就是最簡單的“設計”手法,然後交給劇組,最終贏得了編劇的認可、信任和投資人的壹紙合同。
正是因為淩雅麗服裝的每壹個部分都是由多道手工工序制作而成,所以只有圖片的韓楓在她的效果圖中並不能真正達到想要的效果。所以我也冒險再次“取”了那朵花,方便自己解剖和反駁。為了讓“花”有壹個完美的解釋,她在中國的葬禮上搬出了花圈,聽起來還挺貼切的。但這是對原創者淩雅麗最大的侮辱。
在美國生活工作了20多年的韓楓應該最了解美國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為什麽她可以冒險做出違背設計師原則的行為,更不用說觸犯法律了。名利可能是她最大的誘惑。從美國回來後,善於交際的韓楓混跡於上海眾多高端媒體和各種名人之間,也多次以各種角度出現在媒體上。壹個人的社交能力其實是現代社會非常需要的優勢。韓楓對很多媒體還是很坦誠的,說她去美國是為了逃避現實,現在覺得可以回國發展,因為大家都知道中國機會無限,尤其是上海。僅僅因為她是設計師,就可以推測她不會公開承認抄襲的事實,因為這樣做等於表明她不打算在中國發展。
誰來保護和支持真正的原創?
僅從服裝的穿著功能談服裝設計,現代服裝成衣的基本形態是衣服、裙子、褲子,這些都離不開衣領、袖子、褲腿、褲腿等具體部位,所以我們平時能看到的各種服裝其實都差不多。服裝設計很難做到100%的創新。通常在造型、面料、工藝上有細微的變化。另外,時尚產品的周期很短。即使有明顯的侵權事件,服裝設計的著作權也很難界定。以前經常發生小企業抄襲大品牌的人氣和熱錢來贏取短期利益的情況。大品牌也對這樣的事件深惡痛絕,每年都有很多這樣的案例。
但是,淩雅麗/韓風事件的發生,並不是簡單的借鑒或抄襲。首先,淩雅麗的設計作品帶有強烈的理想主義色彩,作品的藝術性遠大於穿著的實用性。其次,淩雅麗的服裝作品原創性極高,選材經過了復雜的染色和水洗處理。服裝圖案的設計和制作工藝非常復雜,最重要的是都是手工制作。這樣的工作量和技術難度幾乎可以滿足法國高級定制的要求。普通的服裝設計師和服裝品牌是不會抄襲的,他們也很難通過簡單的模仿生產獲得短期利益。但她的服裝有著驚艷炫目的舞臺效果,非常適合在舞臺上表演。
就服裝設計師的名氣而言,國內設計師的環境其實並不是很好。要成為別人公司的商業設計師,堅持自己的風格,壹直跟著歐美潮流走,是很難得的。自己做設計,當初的資金困難和公關困擾了很多年輕設計師,淩雅麗就是最好的案例。我們能看到的所謂時尚雜誌和高端媒體,還是大牌。如果他們更關心年輕設計師,也應該看看他們的工作會議,而不是只關註大牌新品。。。。。
偉大的設計師是由偉大的消費者創造的,所以中國熱愛時尚的男男女女應該更多地支持我們自己的設計師。他們的設計其實不亞於大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