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和朋友合夥開公司需要註意什麽?
1.決定公司合夥人的出資比例。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為設立公司,可以以多種方式出資,包括現金、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也可以是勞務。這樣各方的出資額就不壹定壹樣了。因此,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都應明確約定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期限。只有明確規定出資比例,在發生糾紛和債務時,才便於劃分責任,避免沖突。
2.確定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夥人的權利主要包括:
* * *擁有財產權、合夥企業事務管理權、表決權和監督權、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權、賬簿查閱權。
合夥人的義務主要包括:足額出資的義務、分擔合夥企業經營虧損和債務的義務、退夥後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競業禁止的義務。
只有確定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才能保證公司的運營。
3.合夥人資格審查
即使是親友合夥,在公司成立之前,也要對合夥人的資質進行審核,主要包括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是否有大額外債等。知己知彼,才能經營好公司。
在審查合夥協議中合夥人的資格時,還應註意以下限制性條款:
(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二)普通合夥中,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有限合夥企業中,有限合夥人是自然人的,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擔任;
(3)在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需要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例如律師事務所中的合夥人需要具備法律執業資格;
(4)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資格。
4.財務賬單壹定要搞清楚。
合夥做生意的目的是為了賺錢。如果財務不清楚,大家都不知道誰貪汙了誰,那麽最後肯定是失敗的。俗話說“兄弟算賬清楚”,財務票據出了問題,就算是兄弟也可能反目成仇。
因此,建立合夥關系時,財務問題必須得到重視。清理財務,即使有財務糾紛,也可以有據可依,不會影響雙方的利益和感情。
二、合夥開公司有什麽好處?
1.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合夥企業可以向眾多合夥人籌集資本,合夥人可以償還債務,降低了銀行貸款的風險,提高了企業的融資能力;
2.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合夥企業可以使更多的投資者發揮互補作用,如技術、知識產權、土地、資金等方面的合作,更多的投資者與自身切身利益相關。大家壹起策劃,集思廣益,提升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3.與普通公司相比,由於合夥公司中至少有壹家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債權人的利益更受保護。理論上,在無限責任的壓力下,可以提升企業的聲譽;
4.與壹般公司相比,理論上合夥公司更賺錢,因為合夥公司交的是個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這也是其高風險成本的收入。
做生意就是做生意。妳不能有外遇。入夥前壹定要做書面約定,不要做口頭承諾。寫下與朋友合作的條件、責任、權益,以及入夥、退夥、解散等。在壹份書面協議中。避免公司盈利或虧損,合夥人分配不均或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