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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知識產權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知識產權局設5個內設機構:

(壹)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政策研究、政府信息公開以及機關財務、行政事務、網絡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法規處。

負責起草有關專利的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專利確權及侵權判斷標準;依法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

(三)保護協調處(專利代辦處)。

承擔組織協調全省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承擔完善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有關工作;承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有關工作;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委托,受理專利申請、辦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和專利登記簿副本工作。

(四)專利管理處。

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政策和措施;擬訂規範專利技術交易的措施、辦法;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督管理的政策措施。

(五)規劃發展處。

擬訂全省專利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專利信息公***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負責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和知識產權涉外事宜;開展專利工作的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專利統計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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