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試行)》第10條。
壹是圍繞綠色食品加工、新能源、現代生物醫藥、信息技術、現代物流、文化、旅遊、體育等重點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引進和培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引領產業發展,推動相關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方向發展。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產業瓶頸有重大突破的剛性引進人才(團隊)項目,經評審後給予654.38+00萬元-654.38+00億元的綜合資助,其中頂尖人才(團隊)項目在“壹事壹議”基礎上給予專項綜合資助,某壹層次領軍人才最高獎勵200萬元。支持和鼓勵用人單位靈活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對靈活引進的人才(團隊),經評審給予最高生活補助和項目扶持資金65438+萬元。開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評選,圍繞我市優勢特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評選出有創新突破的人才(團隊),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
2.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呼和浩特市設立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合作期間每年科研項目經費最高2000萬元,免費提供R&D場地和企業辦公場所。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社會投資機構、金融機構等。組建“產學研用促銀行”創新聯合體,經評審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各類體育世界冠軍建立訓練基地和學校,並給予財政獎勵。支持醫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或重點學科(專科)在呼和浩特設立分中心,給予學科建設最高財政支持654.38+00萬元。支持知名院校和教育機構設立分校、合作辦學。合作期間,每年最高資助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