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考入人民大學法律系,先後獲法學學士、碩士學位;
1987年7月至1994年9月任湘潭大學法律系助教、講師、副教授;
1994年9月再次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繼續師從曾憲義教授研習法律史(比較法律文化方向);
1997年7月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7年7月至2001年4月任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教授(1999年7月);
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長沙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8年1月任長沙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9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10年1月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湖南省委會副主委、中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
;2011年8月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湖南省委會副主委、中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慶陽市副市長(掛職)。
2012年5月,當選中國致公黨湖南省第五屆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1年11月當選慶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3年7月,因工作職務變動不再擔任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職務。
2013年7月至今,擔任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
2013年9月,再次受聘為湘潭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特聘教授、碩士和博士生指導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