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網上訴訟怎麽操作,操作的流程是什麽?
1、進入“法院網上訴訟服務平臺”,壹般情況下,除較大城市外,可選擇受訴法院所屬省的“法院網上訴訟服務平臺”,如受訴法院為信陽地區的法院的,則搜索進入“河南法院網上訴訟服務平臺”。
2、找到“網上立案”選項點擊進入登錄頁面,首次進行申請“網上立案”的,需要註冊賬號,賬號註冊成功後返回登錄頁面進行登錄;登錄頁面除了普通的賬號登錄入口,下方還有律師專用通道,律師可憑執業證書編號進入登錄頁面。
3、進入登錄頁面後,選擇“我要立案”,然後選擇“預約法院”。在這個頁面選好受訴法院。
4、填寫起訴材料、證件材料、證據材料,完成後點擊“確認提交”按鈕。
以上步驟完成後,申請“網上立案”程序就完成了。
二、訴訟的過程是什麽
1.寫起訴狀,首先將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寫清楚,然後列明訴訟請求(要求還款),最後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寫清楚。
2.帶上起訴狀(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證據(欠條或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後,回家耐心等待。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舉證通知,送達舉證通知,被告的答辯狀。確定開庭日期後會給送達傳票,按照傳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參加庭審。
起訴條件:起訴應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和訴訟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起訴方式:起訴的方式有兩種,書面方式和口頭方式,主要以書面方式為主,即原告應當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起訴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法院記錄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壹)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壹)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準予免交訴訟費用:
(壹)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
(四)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五)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