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審批的程序和政策壹直比較嚴格,很多省市也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出臺了相關政策。那麽,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有哪些新政策?宅基地管理要註意什麽?下面,我給大家帶來相關法律知識的介紹。
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新政
為進壹步完善農村住宅建設管理,有效遏制“兩違”現象,近日,莆田市政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出臺了壹系列關於農村住宅組織、規劃、用地、建設、審批流程等方面的管理辦法。
1.限建區允許“舊改”。
要求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合理劃定農村住宅禁建、限建、適建區域。規定禁止建設區域內不得審批農村居民住宅;限制建設區屬於危險房屋的,允許利用舊宅基地或者閑置宅基地進行改造,層數不得超過三層,人均建築面積不得超過6 0平方米;合適建築區的居民可以建造或翻新他們的房屋。改建的舊房基地必須有合法的來源信息或符合登記條件。
2、“壹戶壹宅”不得超標。
莆田市政府要求,必須嚴格執行宅基地使用標準,即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村居民必須符合“壹戶壹宅”的規定,每戶原則上不得超過宅基地最大面積,即3人以下每戶8 0平方米,4-5人每戶65 438+0 000平方米, 以及1.200平方米對於每戶6人以上,不超過3層(底層層高4.5米)利用閑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建設住宅的,每戶可增加土地面積不超過3 0平方米,不超過3層,總建築面積不超過4 5 0平方米。 獨生子女戶或二女戶申請居住用地的,宅基地面積可加1人計算。
3.鼓勵調整和利用舊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使用承包土地的,規定由當地村(居)委會將同等數量和質量的土地調整給原承包人繼續承包經營;沒有條件調整承包地的,由村(居)委會或負責拆遷安置的單位向原承包方支付土地補償費,補償費不得低於我市現行征地補償標準。農村居民建房用地土地補償費由村(居)委會征收,住宅小區土地補償費由小區內建房戶繳納,個人建房由建房戶繳納。此外,政府鼓勵調整利用舊宅基地,嚴格控制農村居民點用地總量,優先安排無房戶和危房戶,優先安排使用村內閑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為節約集約用地,鼓勵多戶聯建多層和小高層住宅。
4、5個鄉鎮進行下放審批試點。
莆田市將荔城區西天尾鎮、城廂區東海鎮、涵江區白沙鎮、秀嶼區埭頭鎮、北岸管委會東浦鎮作為農村房屋審批權下放試點。上述試點鎮村民因無房或現有宅基地面積明顯低於法定標準且人均住宅建築面積不超過6 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擴建住宅的;同戶兄弟姐妹或子女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人均住宅建築面積不超過6 0平方米;因國家或者集體建設,實施鎮、鄉、村莊規劃和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拆遷安置的;因發生或者預防自然災害需要安置的;原住宅屬於D級危房,需要拆除重建;在中心村、集鎮、小城鎮或者農村居民點聚集的;符合上述條件之壹者,可填寫《農村住宅用地及建設申請表》,向居(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村(居)委會審核,每月依法召開村委會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對申請材料及農村住宅建設宅基地安排情況進行審核,在村內張榜公布,在1 . 5日內村民未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上報鄉(鎮)人民。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批準文件並進行放樣驗收。房屋驗收合格後,村民可持相關驗收材料和驗收證明到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房管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通知還指出,除西天尾等5個試點鎮外,其他(鄉)鎮仍按照《福建省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報縣(區)人民政府審批。
綜上所述,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新政策值得關註。首先,政策指出,限建區允許“舊改”,但“壹戶壹宅”不得超標。而且政策提出鼓勵舊宅基地的調整利用,可以促進農村宅基地的合理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