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審核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附件);
認定結果通知: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3月31日,企業在申報高企認定時,須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原件;研發費用歸集表(A4)或研發項目說明書(A4)原件;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收入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A4紙打印)原件;其他材料與佐證材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上的註冊地址、經營場所及主要人員簡歷等基本信息及公司簡介;企業申請認定前的經營業績簡介。
2、近3個年度的高新技術企業財務報表(附件);
根據《關於做好2022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科發高企〔2021〕8號)的要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是對過去壹年高新技術企業的延續,對於申請有效期內達到國家規定要求的高新技術企業,如果2021年不滿足條件可以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而近3個年度的財務報表(附件)中包含了近3年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按照企業當年12月31日止的財務報表上填報的數據逐項提供,不能弄虛作假。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由稅務機關審批,而非國家發改委、科技部指定的行業主管部門審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辦理時間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間(以國家發改委、科技部批準的有效期為準,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3、企業技術研發計劃(項目)管理制度;
企業研發費用管理辦法:
(1)研發費用歸集管理制度: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壹年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相關規定歸集到企業年度申報資料中,並在年度申報時據實列支,但歸集金額不能超過其上年度實際發生額。此外,對直接從事新技術、新工藝研究開發的企業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將上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不低於20%。
(2)研發項目管理制度:在企業進行技術研發項目立項前應由研發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在研發項目計劃書中明確立項條件、項目目標、研發時間、經費預算和進度安排,並組織項目實施單位按要求完成相關協議約定及技術開發任務。
(3)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應當制定年度目標責任書,並將年度研究開發項目支出作
法律依據: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
(壹)從事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範圍內的壹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
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由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高新技術產品目錄進行認定。
(二)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
(四)企業每年用於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
(五)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占總投入60%以上。
(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並重視技術創新的本企業專職人員。